⑴ 內蒙古呼倫貝爾扎賚諾爾區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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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地稅局王振鵬認識的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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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扎賚諾爾區的旅遊觀光
呼倫湖景區呼倫湖景區位於扎區南部,「呼倫」是蒙古語「哈溜」音轉而來,意為「水獺」,因歷史上湖中盛產水獺而得名,俗稱「達賚」,意為「海」,即海一樣的湖。呼倫湖以其獨特的氣象、生態、地質條件,形成了水上日出、湖天蜃樓、石樁戀馬、玉灘淘浪、虎嘯呼倫、象山望月、蘆盪棲鳥、鷗島聽琴八大特色景觀。景區內有碼頭、水上樂園、兒童游樂園等設施和日光浴、快艇、劃船、釣魚等服務項目。 呼倫貝爾草原
扎賚諾爾城區周邊有近150平方公里的天然草原,與新巴爾虎左右兩旗相連。遊客可以觀看套馬、賽馬、射箭、摔跤等表演,品嘗奶茶、手扒肉等,接受蒙古族姑娘敬獻的哈達、奶酒,也可以穿上蒙古袍騎馬,觀賞那達慕、祭敖包等民俗活動。 聖水靈泉 靈泉位於扎賚諾爾區西南,蒙古語稱「阿爾山布拉格」,意為「聖水泉」,是有10餘個泉眼的自噴泉,泉水甘洌,四季長流。泉水含適量的放射性元素氡以及鉀、鈉、鈣、鎘、硒、鉬等20多種元素。該泉水飲用或洗浴對心血管系統、神經系統、內分泌系統具有保健功效,對婦科病、皮膚病等有一定療效。 猛獁公園
猛獁公園位於扎賚諾爾新區,佔地面積100萬平方米,公園以扎賚諾爾文化為主題,建有87頭猛獁象雕塑,再現猛獁生活、遷徙的景象。公園內有飛馬廣場、扎賚諾爾博物館、金龍湖、生態園、兒童科技館、蒸汽機車文化園、觀光塔等景點和摩天輪、卡丁賽車場、越野拉力賽車場、無極碰碰車、旋轉木馬等綜合游樂設施。 扎賚諾爾國家礦山公園扎賚諾爾礦山公園佔地面積6.2平方公里,主要包括礦山公園露天礦景區和礦山博物館兩部分。露天礦景區以礦業遺跡景觀為主體,包含褶皺帶、煤層剖面、斷層遺跡等景觀,礦山博物館展示扎賚諾爾煤業開發與煤業遺跡,收藏展品近百件,以礦山開采中挖掘出的扎賚諾爾人頭骨化石、披毛犀和猛獁象骨骼化石等為主。 呼倫湖水產資源豐富,30多種魚蝦可烹調出120多道菜餚,包含煎、炸、溜、熬、燉、煮、烤、生拌、活吃等多種烹飪或食用方法,俗稱「全魚宴」。上乘菜餚有梅花鯉魚、松鼠鯉魚、鯉魚三獻、二龍戲珠等,做工精細,造型美觀,美味可口。普通菜餚有湖水家常熬鯽魚湯、湖水氽珍珠狗魚丸、湖水鯰魚燉茄子、湖水清燉鯉魚、生拌鯉魚絲等,其中湖水清燉鯉魚是全魚宴的壓軸菜。
扎賚諾爾周邊地區的新巴爾虎蒙古人招待客人就餐的最高檔次是全羊宴,主要有烤全羊、烤羊腿、手扒肉、血腸、叉干腸、水冒肚、心肝肚肺雜碎湯等。烈性白酒是全羊宴飲酒首選,奶製品和奶茶是其前後的茶點。
⑷ 扎賚諾爾區的經濟
1902年扎賚諾爾建礦後,扎賚諾爾發展成為一座煤炭工業工業城市,煤炭工業始終處於主導地位,在國民經濟體系中佔有明顯優勢。在20世紀80年代前,扎賚諾爾因緊靠蘇聯,強調「政治邊防」和「軍事邊防」,同時受計劃經濟束縛,且對煤炭資源和國家扶持過於依賴,經濟發展受到較大制約。90年代起實行經濟體制改革,依託地緣優勢發展對外貿易,調整單一產業結構,經濟得到較快發展。
2014年,扎賚諾爾區地區生產總值完成60.7億元,比2013年增長8.2%;固定資產投資完成63.7億元,比2013年增長11%;地方財政總收入完成6.6億元,比2013年增長10.7%;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完成3.66億元,比2013年增長19.5%;公共財政預算支出完成5.21億元,比2013年增長14.6%;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25300元,比2013年增長7.5%。 綜述
由於地理位置、氣候條件等因素的制約,扎賚諾爾不適宜農業產業化,漁業占第一產業的比重達70%以上。2013年,扎賚諾爾區實現第一產業增加值1.9237億元,比2012年增長2.7%;第一產業增加值占生產總值的比重由1996年的11.5%下降到2013年的3.48%。
漁業
1912年,呼倫貝爾自治政府同俄商簽訂捕撈合同,大批俄國人入境在呼倫湖區從事捕撈,1917年前後出現第一次捕撈高峰。1920年始有中國人捕撈。1928年為第二次大規模捕撈時期,有漁戶30多戶(其中俄國漁戶18戶),經營者多為俄國工商業資本家和中國商號掌櫃,捕撈人員2000餘人。1913—1932年漁獲量90098噸。1932年起由偽滿統一經營漁業。1940年1月成立的興安水產株式會社壟斷了呼倫湖漁業,年捕撈量在5000噸以上。1945年8月後,蘇僑甘寧拍得日本資產,雇中國人捕撈。1946—1947年成立多家漁業合作社,漁業生產在滿洲里市政府和漁業工會有組織的情況下進行。
1948年內蒙古漁業公司成立,呼倫湖收歸國家所有,漁業統一經營管理。1952年漁業公司更名為扎賚諾爾水產總廠,1955年又更名為達賚湖漁場。1958—1966年是20世紀呼倫湖水位最高時期,也是第三次大規模捕撈時期,增設了沿湖分場,從季節性捕撈轉為常年性生產,擴大了沿湖泡沼捕撈范圍,捕撈量大幅增加。1967—1979年漁業生產徘徊不前。1980年起水產行業進行體制改革,水產品市場放開,漁業快速穩步發展。1985年後年產量控制在1萬噸以下。1994年,達賚湖漁場改組為達賚湖漁業有限公司,1997年又改制為呼倫湖漁業集團有限公司。2003—2004年,呼倫湖集團剝離輔業,改製成立呼倫湖漁業有限公司。1998年後,受氣候乾旱影響,湖水位下降,生態環境變化較大,水產品產量銳減,漁業生產起伏較大。
呼倫湖漁業生產主要在冬夏兩季進行,以冬季冰下捕撈生產為主。捕撈生產方式分為明水期捕魚和冰下捕魚兩種形式。冬季以冰下大拉網捕魚、捕蝦為主;明水期以網箔生產為主,兼有機船或掛網捕魚、機船拉蝦、岸邊拉(推)蝦或蝦箔等。捕撈水產品主要有鯉魚、鯽魚、鯰魚、白魚、小白魚、狗魚、蝦等。人工養殖的水產品有大銀魚、凹白鮭、高白鮭、烏鱧、河蟹、鯰魚、細鱗斜頜鯝、河蚌等。
牧業
扎賚諾爾是傳統牧區。20世紀上半葉,狩獵是除煤炭生產外的主要經濟活動,主要獵取旱獺、沙狐、黃羊、麝鼠、大雁、野鴨;養殖的牲畜以蒙古牛、蒙古馬和蒙古羊為主,沒有棚圈,主要靠放牧。1948年後三河馬成為主要的馬匹品種。50年代引進細毛羊、哈白豬、長白豬、來亢雞等畜禽,並開始對牛、羊、馬進行雜交改良,推廣牲畜棚圈飼養。70年代引進奶牛和水貂。1980年起實行「壓馬、縮羊、發展牛」政策,馬大幅減少。80年代出現養雞專業戶和大企業辦養雞場。1988年頒布《野生動物保護法》,獵殺野生動物被禁止。90年代中期後,多數單位和個人不再養馬。1995年開始養狐。2003年建特種動物養殖基地,養殖獺兔、貂、狐狸、貉等。 2013年,扎賚諾爾區牲畜存欄5.2萬頭(只),其中大牲畜存欄0.1萬頭,羊存欄1.6萬只,豬出欄3.5萬頭;豬牛羊肉總產量2132噸,其中豬肉1830噸,牛肉60噸,羊肉242噸;羊毛產量45噸。
農業
扎賚諾爾區的農業屬城郊型農業,以生產蔬菜瓜果為主,品種主要有馬鈴薯、西紅柿、黃瓜、白菜、甘藍、辣椒、茄子、西瓜、香瓜等,亦種植小麥、豌豆、甜菜、玉米等作物。1904年靈泉附近始有移民墾荒種菜。1960年實施「大開荒」,耕地面積達到2364.5公頃,1967年減少到1260.1公頃。70年代中期開始推廣溫室大棚和農業機械。1976年「農業學大寨」,扎賚諾爾各大廠礦紛紛開墾耕地、建立農場,1979年耕地面積達到最高值2945.2公頃。此後耕地大幅減少。2000年起發展設施農業和出口創匯農業。 2013年,扎賚諾爾區耕地面積117公頃。
採集業
扎賚諾爾草原地廣人稀,野生植物資源豐富。20世紀初俄國人開始用打草機械打草,後逐漸形成規模,1949年打草655萬公斤。此外境內居民多自發採集野菜、中草葯、水生植物和食用菌等。20世紀80年代以前,年採集野菜約3500—4000公斤,山果約600—700公斤,中草葯約400公斤,蘆葦約2萬噸,食用菌約7500公斤。1980年起采葯量驟增,年採集量超過5000公斤,1985年頒布《草原法》後採集量銳減。進入90年代以來,由於生態環境變化等原因,打草和採集野菜、食用菌、蘆葦、草葯的活動規模越來越小,產量逐年減少。 綜述
扎賚諾爾區的第二產業由採掘業、加工製造業、電力生產供應業和建築業構成,其中採掘業占據主導地位。新中國成立以來的工業產值結構中,重工業始終佔70%以上,全民所有制工業始終占據80%以上,中央、自治區、盟、市屬工業企業產值在90年代中期以前始終佔97%以上。1958—1961年為地方工業發展的第一次高潮,80年代後地方工業發展進入第二個高潮,地方工業佔比由1995年的1.48%上升到2005年的22.82%。
2013年,扎賚諾爾區實現第二產業增加值22.3253億元,比2012年增長14.9%,其中工業增加值19.4655億元,比2012年增長15.2%;有規模以上工業企業13家,實現產值32.4億元,利潤總額-4.64億元。第二產業增加值占生產總值的比重由1996年的53.0%下降到2013年的40.4%。
采礦業
1902年《中俄黑龍江煤礦條約》簽訂,俄國取得在黑龍江境內、東清鐵路沿線采礦的特權。同年9月建立波洛尼科夫礦,由東清鐵路理事會管轄。1910—1924年為俄國資本家包辦經營煤礦,1924年由中蘇合辦。1903—1924年共產煤458.9萬噸。1934年5月,煤礦歸「滿洲炭礦株式會社」統轄。日佔期間,煤礦當局建斜井10個、豎井3個、露天礦1處。到1943年共建有煤井18個,露天礦3處。
1946年中共西滿分局護路軍接管煤礦,恢復生產。1952—1956年扎礦先後劃歸哈爾濱鐵路管理局、東北煤管局、煤炭工業部哈爾濱管理局。1958年10月,扎賚諾爾煤礦改為扎賚諾爾礦務局,下設靈泉煤礦、西山煤礦和基建工程處;同年12月礦務局劃歸內蒙古燃料工業廳領導。1965年,礦務局改回煤礦建制。1970年煤礦劃歸黑龍江省煤管局。1972年恢復扎賚諾爾礦務局建制。1979年礦務局劃歸內蒙古煤炭工業廳,1983年又劃歸東北內蒙古煤炭工業聯合公司領導。1985年,煤炭工業部批准扎賚諾爾礦務局為地(師)級單位。1994年東北內蒙古煤炭工業聯合公司解體,扎賚諾爾礦務局由煤炭工業部和內蒙古煤炭廳管理。1999年,扎賚諾爾礦務局更名為扎賚諾爾煤業公司,成為呼倫貝爾煤業集團公司的成員單位。2000年扎煤公司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2002年,扎煤公司隨呼煤集團公司劃歸呼倫貝爾市管理。 2007年,央企華能集團重組扎煤公司,成為華能呼倫貝爾公司的下屬企業。 2013年,扎煤公司煤炭產量1567萬噸,主營業務收入26.8億元,利潤-5.3億元。
此外,扎賚諾爾區於1949年開辦了小煤礦,1969年組建五七煤礦(扎賚諾爾礦區煤礦)。七八十年代,為安置上山下鄉知識青年及各單位職工謀取福利,開辦了多個小煤窯。後礦務局及礦區允許私人開采礦務局煤礦的尾礦和殘柱,80年代中期有小煤礦30多家。1988年組建礦區第二煤礦,整頓小煤礦開采秩序。1996年成立礦區第六煤礦。2000年,境內小煤礦全部關閉。
除煤炭開采外,還於1977年在礦區西山後建立扎賚諾爾採石場。1980年採石場有職工40人,生產毛石2000立方米。1985年後產值不斷下降,企業虧損,1993年停產。
電力工業
1903年俄國人安裝了220伏直流發電機組,供煤礦生產用電。20年代建立了2所直流發電所。1934年日本人設立一個發電工段。1938年建成第一座低溫低壓火力發電廠,到1945年有3機3爐,裝機容量4240千瓦。
1952年,扎賚諾爾電廠全部設備恢復正常運行。1962年電廠劃歸呼倫貝爾電業局。1962—1982年礦務局調入4台列車發電站以緩解電力供應緊張局面。扎賚諾爾電廠經多次擴建,到1966年有6台爐、5台汽輪發電機,總裝機容量9840千瓦。70年代周邊地區用電量猛增,遂於1974—1985年新建4機4爐裝機容量6.2萬千瓦的靈泉發電廠。1975年,列車電站與電廠並網發電。1980年成立扎賚諾爾供電局,扎賚諾爾電廠改稱扎賚諾爾發電廠,由發電、供電合一轉變為發、供分設。1982年,扎賚諾爾發電廠因設備老舊而停止運營。1983年靈泉發電廠並入嶺西電網,成為嶺西電網的主力廠和調峰調頻廠。2004年新建滿洲里深能源達賚湖2×200兆瓦熱電廠。 2009年開工建設深能源20萬千瓦風電項目。 2011年建設華潤10萬千瓦風力發電項目。 2014年,扎賚諾爾區發電量為16.9億千瓦時。 2015年,深能源20萬千伏光伏發電項目開工建設。
工業園區
扎賚諾爾工業園區位於扎區南部,為自治區級工業園區,設立於2003年。2004年規劃面積10.98平方公里。2005年更名為重化工業基地,後又改為工業園區。園區成立以來,陸續招引了熱電、風電、光電、煤化工、冶金、建材、進出口加工等類型的企業。 截至2013年,園區有企業33家。 2014年工業園區規劃用地面積為51平方公里,規劃能源、化工、冶煉、新型建材等綜合利用、裝備製造、服務6個產業板塊,以化工和冶煉為主導產業,形成「一園區兩基地」的跨區域空間發展格局。 綜述
扎賚諾爾區第三產業由流通企業和服務性企業構成,其中流通企業佔主導地位。2013年,扎區完成第三產業增加值31.0183億元,占生產總值的比重由1996年的35.50%上升到56.12%。
商業貿易
清雍正年間,境內始有旅蒙商和坐商。20世紀初隨著東清鐵路開通和扎賚諾爾建礦,中俄商戶逐漸增加。1914年一戰爆發,俄國商人為供應本國軍需物資,紛紛湧入滿洲里和扎賚諾爾經商,個體商業和餐飲業急劇擴張,到1920年「八乍市」(俄語「市場」之意)成為扎賚諾爾商業中心。1929年中東路事件後商業蕭條。日佔期間一切物資由日本人專賣,商業蕭條。1946年後個體私營商業有所發展。1948年扎賚諾爾成立大眾合作社(次年改組為供銷合作社)和職工消費合作社。1956年商業「公私合營」,成立扎賚諾爾公私合營總店。後陸續成立百貨、蔬菜食品雜貨、糖業煙酒、飲食服務等國營商業公司。1964年後個體經濟全部被取締。1978年後個體工商業戶和集市逐漸恢復發展。1985年礦區建成第一個綜合農貿市場。1989年建成靈泉市場。90年代建成人民市場和露天菜果批發市場。1992年後隨著滿洲里沿邊城市的開發開放,個體私營商業逐步取代了國有商業。2000年百貨公司破產重組,2003年被浙商並購。2005年,礦區市場經營服務中心轄6個市場,商戶600餘戶,交易額7000餘萬元。 2014年,扎賚諾爾區實現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40億元,比2013年增長13%;有外貿企業30家,進出口額完成15.3億元,增長14.3%。
旅遊業
2002年,扎賚諾爾礦區外經貿旅遊局成立。2005年規劃建設扎賚諾爾國家礦山公園。 2013年,扎區規劃建設「一帶四園」(從扎賚諾爾蘑菇山舊石器遺址至達賚湖的文化產業帶及扎賚諾爾文化園、民族歷史文化園、礦山工業文化園、湖泊濕地文化園), 初步形成了集觀光、休閑、度假為一體,吃、住、行配套的完整產業鏈條, 猛獁旅遊區獲批成為國家4A級旅遊區。 2014年,扎區全年旅遊人數突破220萬人次。 2015年,扎賚諾爾溫泉休閑旅遊度假區(國家級釣魚運動主題旅遊度假區)投入運營。
⑸ 扎賚諾爾區的建制沿革
舊石器時期,扎賚諾爾人在此活動。
商代,扎賚諾爾地區屬肅慎和東胡的活動范圍,與商王朝有朝貢關系。
周代至秦代,屬東胡地。
西漢,為匈奴左賢王庭轄地。兩漢更迭時期,鮮卑拓跋部南遷至達賚湖一帶,扎賚諾爾地區為其領地,至東漢末年。
南北朝時期,屬柔然、突厥地。
隋代,屬突厥南室韋地。
唐代,屬西室韋地,受轄於室韋都督府。
遼代,為契丹、烏古居地,受轄於上京道烏古敵烈統軍司。
金代,為塔塔兒居地,受轄於東北路招討司。
蒙古太祖九年(1214年)後,為成吉思汗大弟哈布圖·哈薩爾封地,設齊王府治,屬嶺北行省和林路。
明代,為蒙古脫古斯帖木兒駐牧地,受轄於奴兒干指揮使司斡難河衛海剌兒千戶所。
清初,境內蒙古族歸附清王朝,由黑龍江將軍統轄。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受轄於呼倫貝爾總管。
雍正五年(1727年)呼倫貝爾總管在阿巴蓋圖設卡倫駐守。
雍正十二年(1734年)由新巴爾虎右翼四旗的鑲紅旗統領。
乾隆八年(1743年),受轄於呼倫貝爾副都統銜總管。
光緒六年(1880年),受轄於呼倫貝爾副都統。
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在譯寫東清鐵路火車站的站名時,將「達賚諾爾」音轉為「扎賚諾爾」,後又以訛傳訛將煤礦名、地區名叫成「扎賚諾爾」。
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裁撤呼倫貝爾副都統,改設呼倫貝爾兵備道,扎賚諾爾地區歸其管轄。
宣統元年(1909年)10月,設立臚濱府,扎賚諾爾被劃為區,歸臚濱府管轄。
民國元年(1912年)2月,陳巴爾虎總管車和扎率蒙俄聯軍攻陷臚濱府,歸附「呼倫貝爾自治政府」,扎賚諾爾屬之。
民國九年(1920年)8月,呼倫貝爾自治政府宣布取消「自治」,設臚濱縣,扎賚諾爾受其管轄。
民國十九年(1930年)9月,扎賚諾爾設鎮。
民國二十一年(偽滿大同元年,1932年)6月,「滿洲國」裁撤臚濱縣,扎賚諾爾鎮受轄於興安北省駐滿洲里辦事處。
民國二十五年(偽滿康德二年,1936年)1月,扎賚諾爾屬新巴爾虎右翼旗。
民國二十八年(偽滿康德五年,1939年),設扎賚諾爾街,屬新巴爾虎右翼旗。
民國三十年(偽滿康德八年,1941年),扎賚諾爾街從新巴爾虎右翼旗劃出,直屬興安北省。
民國三十四年(偽滿康德十二年,1945年)1月,扎賚諾爾街改設為扎賚諾爾市,直屬興安北省;8月9日,蘇軍進駐扎賚諾爾,日偽扎賚諾爾市政權垮台;8月19日,蘇軍組織選舉大會,成立扎賚諾爾市政府;10月1日,呼倫貝爾自治政府成立,扎賚諾爾市屬之。
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中共西滿軍區護路軍第三團接管扎賚諾爾市政府,建立人民政權。
民國三十七年(1948年)1月1日,呼倫貝爾地方政府取消自治,建立呼倫貝爾盟,隸屬內蒙古自治區,扎賚諾爾市隨之屬內蒙古自治區;5月,扎賚諾爾市改稱扎賚諾爾區,隸屬呼倫貝爾盟。
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1月,扎賚諾爾區改稱扎賚諾爾街,仍屬呼倫貝爾盟;4月,扎賚諾爾街並入滿洲里市,稱扎賚諾爾區。
1954年4月,扎賚諾爾區政府改稱扎賚諾爾區人民政府,扎賚諾爾區隸屬滿洲里市。
1955年5月,扎賚諾爾區人民政府改稱扎賚諾爾區人民委員會。
1957年2月,扎賚諾爾區改為扎賚諾爾礦區,升格為縣級建制。
1958年6月,撤銷扎賚諾爾縣級建制,同時撤銷扎賚諾爾礦區人民委員會;10月9日成立滿洲里市人民委員會扎賚諾爾辦事處和滿洲里市紅旗人民公社。
1960年6月,扎賚諾爾礦區人民公社成立,保留辦事處,隸屬滿洲里市人民委員會。
1961年12月,內蒙古黨委批准成立扎賚諾爾礦區人民委員會,隸屬滿洲里市人民委員會。
1962年5月,滿洲里市人民委員會批准成立扎賚諾爾礦區人民代表大會和扎賚諾爾礦區人民委員會,礦區人民委員會同時也是礦區城市人民公社,一個機構兩塊牌子;7月,扎賚諾爾礦區城市人民公社撤銷。
1968年2月,成立扎賚諾爾礦區革命委員會,取代扎賚諾爾礦區人民委員會。
1969年8月,扎賚諾爾礦區隨滿洲里市劃入黑龍江省。
1979年7月,扎賚諾爾礦區隨滿洲里市重新劃歸內蒙古自治區。
1980年7月,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扎賚諾爾礦區恢復旗縣級建制。
2004年2月,扎賚諾爾礦區改為扎賚諾爾區,由滿洲里市代管。
2013年3月,經國務院批准,民政部將扎賚諾爾礦區以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備案,為縣級行政區劃建制,以扎賚諾爾礦區的管轄區域為扎賚諾爾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第三街道新政街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