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化工污水處理我們的污水經過加PAM和PAC 後有好多渣飄浮在上面,在不影響水質的條件下,加什麼,讓渣沉澱
如果上浮的話可以嘗試氣浮,不過這個要改工藝
可以看下,上浮的原因是什麼,是比重較輕的物質,還是粘附了氣泡,實在不行如果不多就水面撈掉,或者量大刮渣
㈡ 化工污水處理成套完工資料
污水處理 (sewage treatment,wastewater treatment):為使污水達到排水某一水體或再次使用的水質要求對其進行凈化的過程。污水處理被廣泛應用於建築、農業,交通、能源、石化、環保、城市景觀、醫療、餐飲等各個領域,也越來越多地走進尋常百姓的日常生活。
污水處理按照其作用可分為物理法、生物法和化學法三種。
①物理法:主要利用物理作用分離污水中的非溶解性物質,在處理過程中不改變化學性質。常用的有重力分離、離心分離、反滲透、氣浮等。物理法處理構築物較簡單、經濟,用於村鎮水體容量大、自凈能力強、污水處理程度要求不高的情況。
②生物法:利用微生物的新陳代謝功能,將污水中呈溶解或膠體狀態的有機物分解氧化為穩定的無機物質,使污水得到凈化。常用的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生物法處理程度比物理法要高。
③化學法:是利用化學反應作用來處理或回收污水的溶解物質或膠體物質的方法,多用於工業廢水。常用的有混凝法、中和法、氧化還原法、離子交換法等。化學處理法處理效果好、費用高,多用作生化處理後的出水,作進一步的處理,提高出水水質
污水處理常用產品有:石英砂濾料、無煙煤濾料、聚合氯化鋁、活性炭、蜂窩斜管填料、纖維球濾料、石榴石沙等
聚丙烯醯胺產品簡介:聚丙烯醯胺(PAM)為水溶性高分子聚合物,不溶於大多數有機溶劑,具有良好的絮凝性,可以降低液體之間的磨擦阻力,按離子特性分可分為非離子、陰離子、陽離子和兩性型四種類型。
產品特性
1、絮凝性:PAM能使懸浮物質通過電中和,架橋吸附作用,起絮凝作用。
2、粘合性:能通過機械的、物理的、化學的作用,起粘合作用。
3、降阻性:PAM能有效地降低流體的摩擦阻力,水中加入微量PAM就能降阻50—80%。
4、增稠性:PAM在中性和酸條件下均有增稠作用,當PH值在10以上PAM易水解。呈半網狀結構時,增稠將更明顯。
㈢ 化工廢水處理的廢水處理
化工廢水預處理物化工藝推薦:
一、 催化微電解處理技術
【技術背景】
有機廢水特別是高鹽高濃度有機廢水處理,一直是國內眾多環保工作者及管理部門關注的難題。隨著我國化學工業的快速發展,各種新型的化工產品被應用到各行各業,特別是醫葯、化工、電鍍、印染等重污染工業中,在提高產品質量、品質的同時也帶了日益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主要表現在:廢水中有機污染物濃度高、結構穩定、生化性差,常規工藝難以實現達標排放,且處理成本高,給企業節能減排帶來極大的壓力。
【技術概述】
微電解技術是處理高濃度有機廢水的一種理想工藝,該工藝用於高鹽、難降解、高色度廢水的處理不但能大幅度地降低cod和色度,還可大大提高廢水的可生化性。該技術是在不通電的情況下,利用微電解設備中填充的微電解填料產生「原電池」效應對廢水進行處理。當通水後,在設備內會形成無數的電位差達1.2V 的「原電池」。「原電池」以廢水做電解質,通過放電形成電流對廢水進行電解氧化和還原處理,以達到降解有機污染物的目的。在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新生態[·O H] 、[H] 、[O]、Fe2+ 、Fe3+等能與廢水中的許多組分發生氧化還原反應,比如能破壞有色廢水中的有色物質的發色基團或助色基團,甚至斷鏈,達到降解脫色的作用;生成的Fe2+ 進一步氧化成Fe3 +,它們的水合物具有較強的吸附- 絮凝活性,特別是在加鹼調pH 值後生成氫氧化亞鐵和氫氧化鐵膠體絮凝劑,它們的絮凝能力遠遠高於一般葯劑水解得到的氫氧化鐵膠體,能大量絮凝水體中分散的微小顆粒、金屬粒子及有機大分子.其工作原理基於電化學、氧化- 還原、物理以及絮凝沉澱的共同作用。該工藝具有適用范圍廣、處理效果好、成本低廉、處理時間短、操作維護方便、電力消耗低等優點,可廣泛應用於工業廢水的預處理和深度處理中。
【技術特點】
(1) 反應速率快,一般工業廢水只需要半小時至數小時;
(2) 作用有機污染物質范圍廣,如:含有偶氟、碳雙鍵、硝基、鹵代基結構的難除降解有機物質等都有很好的降解效果;
(3) 工藝流程簡單、使用壽命長、投資費用少、操作維護方便、運行成本低、處理效果穩定。處理過程中只消耗少量的微電解填料。填料只需定期添加無需更換,添加時直接投入即可。
(4)廢水經微電解處理後會在水中形成原生態的亞鐵或鐵離子,具有比普通混凝劑更好的混凝作用,無需再加鐵鹽等混凝劑,COD去除率高,並且不會對水造成二次污染;
(5)具有良好的混凝效果,色度、COD去除率高,同量可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廢水的可生化性。
(6)該方法可以達到化學沉澱除磷的效果,還可以通過還原除重金屬;
(7)對已建成未達標的高濃度有機廢水處理工程,用該技術作為已建工程廢水的預處理,即可確保廢水處理後穩定達標排放。也可將生產廢水中濃度較高的部分廢水單獨引出進行微電解處理。
(8) 該技術各單元可作為單獨處理方法使用,又可作為生物處理的前處理工藝,利於污泥的沉降和生物掛膜
【適用廢水種類】
⑴.染料、化工、制葯廢水;焦化、石油廢水;
------上述廢水處理水後的BOD/COD值大幅度提高。
⑵. 印染廢水;皮革廢水;造紙廢水、木材加工廢水;
------對脫色有很好的應用,同時對COD與氨氮有效去除。
⑶. 電鍍廢水;印刷廢水;采礦廢水;其他含有重金屬的廢水;
------可以從上述廢水中去除重金屬。
⑷. 有機磷農業廢水;有機氯農業廢水;
------大大提高上述廢水的可生化性,且可除磷,除硫化物
二、新型催化微電解填料
【技術概述】
它由多元金屬合金融合催化劑並採用高溫微孔活化技術生產而成,屬新型投加式無板結微電解填料。作用於廢水,可高效去除COD、降低色度、提高可生化性,處理效果穩定持久,同時可避免運行過程中的填料鈍化、板結等現象。本填料是微電解反應持續作用的重要保證,為當前化工廢水的處理帶來了新的生機。
【產品關鍵創新點】
(1)由多元金屬熔合多種催化劑通過高溫熔煉形成一體化合金,保證「原電池」 效應持續高效。不會像物理混合那樣出現陰陽極分離,影響原電池反應。
(2)架構式微孔結構形式,提供了極大的比表面積和均勻的水氣流通道,對廢水處理提供了更大的電流密度和更好的催化反應效果。
(3)活性強,比重輕,不鈍化、不板結,反應速率快,長期運行穩定有效。
(4)針對不同廢水調整不同比例的催化成份,提高了反應效率,擴大了對廢水處理的應用范圍。
(5)在反應過程中填料所含活性鐵做為陽極不斷提供電子並溶解進入水中,陰極碳則以極小顆粒的形式隨水流出。當使用一定周期後,可通過直接投加的方式實現填料的補充,及時恢復系統的穩定,還極大地減少了工人的操作強度。
(6)填料對廢水的處理集氧化、還原、電沉積、絮凝、吸附、架橋、卷掃及共沉澱等多功能於一體。
(7)處理成本低,在大幅度去除有機污染物的同時,可極大地提高廢水的可生化性。
(8)配套設施可根據規模和用戶要求實現構築物式和設備化,滿足多種需求。
(9)規格:1cm*3cm (填料形式多樣,有顆粒球形、多孔柱形及其他,大小可定製)。
(10)技術參數:比重: 1.0噸/立方米,比表面積: 1.2 平方米/克, 空隙率: 65% ,物理強度:≧1000KG/CM2.
三、多相催化氧化處理技術
【技術概述】
該處理技術是環境領域新發展的一種技術,主要採用以羥基自由基為核心的強氧化劑,快速、無選擇性、徹底氧化環境中的各種有機污染物。羥基自由基與水中的溶解性有機物反應形成羥基自由基;在催化劑的催化下,羥基自由基對廢水中有機物進行氧化分解。該技術對CODcr去除、脫色以及提高廢水的可生化性有著顯著的效果。其色度、CODcr去除率可達75%-99%。在對農葯廢水、化工廢水、制葯廢水的實際應用中,該技術體現了很好的應用效果。
【適用范圍】
主要適用於:硝基苯、硝基酚、硝基甲苯、苯酚、苯胺類污水、苯甲醚污水;分散染料、陽離子染料、弱酸性染料類污水;合成醫葯、農葯類污水;獸葯類污水;精細化工類污水;合成樹脂類污水;含氰污水;含氟污水;含蒽污水;焦化污水和電鍍污水等。
化工廢水深度處理中水回用優化組合工藝:
(1) 預處理+UF+RO/NF 處理工藝
(2) MBR+UF/RO/NF處理工藝
工藝系統優點:
超濾系統優點:採用高分子材料的中空纖維膜,抗耐壓、抗污染、使用壽命長
佔地面積小、自動化程度高、
分離能力強、出水水質好
保證後續RO/NF系統的正常運行
RO/NF膜處理系統優點:RO系統採用抗污染反滲透膜、使用壽命長
鹽分、有機物、難降解化合物有效截留
出水水質適用於所有生產工藝
自動化程度高、運行成本低
膜-生物反應器工藝(MBR工藝)是膜分離技術與生物技術有機結合的新型廢水處理技術。它利用膜分離設備將生化反應池中的活性污泥和大分子有機物質截留住,分離出清水,實現生化反應與清水分離同步進行,省掉二沉池。
MBR緊湊簡潔單元結構特別適合於處理成份復雜、污染物濃度高的印染廢水。
MBR工藝的優點:處理效率高、出水水質好、污泥少
水力停留時間短、佔地面積小
易清洗、易更換、運行穩定、運行成本低
耐沖擊能力強、COD和色度去除效率高
應用領域:高濃度化工廢水、氯鹼行業廢水、農葯廢水、化工園區及污水處理廠、
含磷廢水處理、 含甲醛廢水處理
㈣ 化工廠污水處理葯劑有哪些
石油化工廢水一般是由石油化工廠排放的廢水。是煉油加工及儲運等過程中排水量最大的一種廢水,水中主要含有原油、成品油、潤滑油及少量的有機溶劑和催化劑等。水中的油多以浮油、分散油、乳化油及溶解油的狀態存在於廢水中。石油化工廢水中所含的有機物主要是烴類及其衍生物,有機污染嚴重,COD較高,並且石化生產許多反應是在催化劑作用下完成,廢水中往往含有重金屬。
實際使用案例:某石化廠客戶含油廢水為油包水體系,原水COD為12000~16000
mg/L,投加市面上原有的破乳劑難以破除其油分結構,混凝沉澱效果差,COD去除率僅為20%;現經過我司的技術人員試樣調整,調價了我司的石化廢水破乳劑處理後,混凝沉澱效果好,出水清亮,COD降至1100~1400
mg/L,COD去除率90%,減輕了後續處理壓力。
石化廢水破乳劑能有效破除水包油(O/W)和油包水型廢水中的乳化物和油分,並且破乳效果穩定,不反溶,COD去除率達50~95%,
不對水體造成二次污染,不影響生化系統,減少操作工藝,為客戶節約成本。
㈤ 化工污水處理工藝流程圖
污水處理工藝流程根據不同的污水水質和出水指標,設計不同的工藝,如下請參考化工常規污水處理的流程設置:
http://tyh.1.blog.163.com/blog/static/741459102013111725211944/
㈥ 化工廠污水處理怎麼處理,用那些化工原料處理
絮凝葯劑:聚合氯化鐵、聚合氯化鋁、聚丙烯醯胺(PAM)等
脫色消毒葯劑:性炭、氯酸鈉、臭氧、氯氣等
重金屬捕集葯劑:DTC類、甲殼素、EDTA類等
營養源:甲醇、磷酸二氫鈉、鉀鹽、尿素等
污水處理用化工原料水處理劑主要幾種:
混凝劑:普通機混凝劑、機高混凝劑、機高混凝劑復合型混凝劑等;緩蝕劑:機緩蝕劑及機緩蝕劑;殺菌劑:氧化性殺菌劑非氧化性殺菌劑;阻垢散劑:陰離、陽離非離;除氧劑:用亞硫酸鈉聯氨其用應該混凝劑其葯劑處理特定廢水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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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化工污水處理葯劑有哪些
化工廠廢水處理過程中用到陽離子聚丙烯醯胺、高分子絮凝劑、聚合氯化鋁、PAC、鹼等污水處理葯劑。
化工廠廢水主要來自石油化學工業、煤炭化學工業、酸鹼工業、化肥工業、塑料工業、制葯工業、染料工業、橡膠工業等排出的生產廢水。
化工廠廢水處理防治的主要措施是:首先應改革生產工藝和設備,減少污染物,防止廢水外排,進行綜合利用和回收;必須外排的廢水,其處理程度應根據水質和要求選擇。一級處理主要分離水中的懸浮固體物、膠體物、浮油或重油等。可採用水質水量調節、自然沉澱、上浮和隔油等方法。二級處理主要是去除可用生物降解的有機溶解物和部分膠體物,減少廢水中的生化需氧量和部分化學需氧量,通常採用生物法處理。
經生物處理後的廢水中,還殘存相當數量的COD,有時有較高的色、嗅、味,或因環境衛生標准要求高,則需採用三級處理方法進一步凈化。三級處理主要是去除廢水中難以生物降解的有機污染物和溶解性無機污染物。常用的方法有活性炭吸附法和臭氧氧化法,也可採用離子交換和膜分離技術等。各種化學工業廢水可根據不同的水質、水量和處理後外排水質的要求,選用不同的處理方法。
㈧ 我想建一個化工廠,請問污水怎麼處理
1.如果COD等指標不是很高的話,就近排入城市污水管網,水質要符合有關排放標准
2..自己建一個小型的污水處理站,水量在1000噸以上
3.水量在1000噸以下的找個附近的污水處理廠,聯系一下業務
希望能夠幫助你,污水凈化團隊竭誠為你服務!
㈨ 有沒有人在化工廠污水處理崗位退休
污水處理廠屬於企業單位,所以退休職工的待遇適用企業職工退休的具體規定,有關的解釋如下:
一、解釋污水處理廠的性質:
城市污水廠的運行管理,同其他行業的運行管理一樣,是 污水處理全流程進行計劃、組織、控制和協調等工作的總稱,【是企業各種管理活動】(例如:行政管理、技術管理、設備管理、「三產」管理)的一部分,是企業各種經營活動中最重要的部分。
二、解釋企業退休職工的具體待遇和相關的法律規定:
1、退休政策解讀:
第二十一條養老金改革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下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一)被保險人的基本養老金;
(二)被保險人退休後死亡的喪葬補助費;
(三)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支付項目的費用。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發生支付困難時,由市財政部門予以支持。
第二十二條 被保險人符合下列條件的,自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一)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並辦理相關手續的;
(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基本養老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發放。
第二十三條 1998年7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被保險人,其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
第二十四條 1998年6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後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被保險人,除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外,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過渡辦法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施行。
第二十五條 2006年1月1日以後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被保險人,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償金,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第二十六條 2005年12月31日前已經離退休的人員,仍按照原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標准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執行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辦法。
第二十七條 被保險人死亡後,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
第二十八條 被保險人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最低標准,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基本養老金最低標准,隨本市經濟發展和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時調整。
被保險人領取的基本養老金低於最低標準的,按照基本養老金最低標准發給。
第二十九條 基本養老金實行正常調整制度。具體調整方案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後,報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執行。
2、法律責任
第三十條 企業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或者不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按照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予以行政處罰,並將企業違法行為的信息依法計入本市企業信用信息系統;企業給被保險人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造成損失的,被保險人有權要求企業賠償。
第三十一條 企業和被保險人或者其他人員採用多領、冒領等手段騙取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按照國務院《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處騙取金額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養老保險基金劃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致使基本養老金不能按時足額發放或者造成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流失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由有關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是為退休人員提供最基本養老保障的,養老金已通過上調來加大養老保障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