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山西420人因環境違法被追責問責是怎麼回事
4月12日,山西省環保廳對外通報稱,2016年臨汾空氣質量急劇惡化,該市共查處山西省委、省政府督察組交辦環境違法違規案件555件,對420人進行了追責問責,移送公安機關25人。同時,山西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組指出臨汾市大氣污染防治問題突出、水環境整治相對滯後等五大問題。
三是水環境整治相對滯後。生活污水管網不健全,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低,每年1894.8萬噸生活污水未經處理直排;臨汾市第三污水處理廠、第四污水處理廠、曲沃生活污水收集和回用工程、壺口污水處理廠、澮河和鄂河水污染治理工程、蒲縣污水處理廠建設和改造進展較慢;浮山、翼城、吉縣、古縣、蒲縣、大寧等6座污水處理廠存在超標排放;團柏河沿岸煤矸石、煤泥、垃圾隨意堆放;市區龍祠水源地、霍州市大張水源地、鄉寧縣鄂河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建有與水源保護無關的設施,霍州煤電集團團柏煤礦圪塔條風井項目位於郭庄泉域重點保護區范圍內;部分工業企業和園區水污染防治不到位,工業集聚區污水集中處理率低,焦化行業普遍未完成廢水深度治理改造。
四是生態破壞和環境安全隱患依然存在。煤炭開采企業中煤矸石場治理、綠化、搬遷治理完成進度低,襄汾縣大鄧鄉、襄陵鎮,洪洞縣興唐寺鄉、趙城鎮及浮山、翼城等地礦山開采生態破壞嚴重,近期統計的69家已關停取締的焦化、洗煤、選礦、礦山開采企業中,已完成生態修復治理的不足50%;農業環境治理存在化肥使用量大、農葯利用率低、地膜殘留處置不力等問題;多數垃圾處理場未建成滲濾液處理設施,醫療廢物的收集、轉運力度不足,危險廢物監管能力薄弱。
五是環境監管執法亟待加強。盡管已完成違法建設項目清理整頓,但存在「留尾」現象,部分違法建設項目未列入清理整頓名單,部分停產的項目環保設施不完善;襄汾縣襄陵鎮小鑄造企業、洪洞縣堤村鄉小洗煤廠、翼城縣里砦鎮老官莊村洗砂廠和選礦廠等土小企業雖已停產,但取締不徹底。環境監察執法能力存在不足,污染源在線監管難以滿足精細化、科學化的監管要求。
臨汾市市委書記岳普煜表態發言說,要認真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組的反饋意見,進一步增強做好環境保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不斷提高綠色發展水平,切實讓全市產業層次高起來、能耗排放降下來、環境質量好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