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工业锅炉水处理设备有那些
锅炉软化水设备选型
1、首先您要提供所需要使用软化水的系统是:采暖/冷却补水/工艺用水/蒸汽锅炉/钢铁冶炼行业/化工制药行业.。
2、系统用水时间:既运行时间/小时用水量/平均值/峰值/用户是否需要连续供水?若需要则选择单阀双罐或双控双床系列,否则可选单阀单罐系统。
3、源水总硬度:水源是市政自来水?地下水?地表水源(江,河,湖水)您需提供使用地区的原水硬度。对一定型号的软水器来说水硬度高,其周期制水量必然要少,由此而来导致再生频繁。对树脂的使用寿命不利。为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应加大树脂体积,这意味着选用加大型号的软水器。
4、所需的软水单位流量(吨/小时)。这由用户设备的性质和要求决定,以此选定标准型号的软水器。
5、周期制水量的设定。在软水器型号设定之后,根据原水硬度,所用树脂的交换工作容量就可以确定理论周期制水量(吨)。
锅炉软化水设备工作特点
1、自动控制程度高,供水情况稳定。
2、高效率,低能耗,运行费用少。
3、腐性能优良:采用玻璃钢、304、衬胶或碳钢内衬胶树脂罐,无毒耐压,防腐蚀性强,从根本上避免了交换剂被腐蚀的可能。
4、用范围广泛:适用于工业及民用锅炉,热交换器,空调及制冷机冷冻水循环,广泛应用在宾馆、电站、钢厂、印染厂、食品饮料加工厂、冷库、商场等单位水质软化处理系统。
5、设备结构紧凑,占地面积少,减少了基建投资。安装、调试、使用简间单易行。运行部件性能稳定。
❷ 锅炉水处理需要什么证件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锅炉作业
一级锅炉水质处理或二级锅炉水质处理
操作证就可以了。
❸ 锅炉水处理都有什么证
你好,有一、二级锅炉水质处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种类 锅炉作业
作业项目
一级锅炉水质处理 项目代号 G4
二级锅炉水质处理 项目代号 G5
❹ 30吨锅炉水处理成本是多少
锅炉是什么样的水处理系统配置?比方:30吨出力的锅炉,如用市政自来水作为水源,一般是钠离子交换设备作为水的软化,除了氯化钠(工业用盐)成本以外,如系统配置了辅助加药器,需计算辅助加药剂的成本,如其它水源,自然水处理系统设备又有不同,所以你要问题讲清楚,别人才会有一个正确答案给你…。一杰水质
❺ 锅炉水处理工是特殊工种吗
锅炉水处理工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质量技术监督局发证),但不属于特殊工种。
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并不一定是特殊工种,两者请不要混淆了。
特殊工种指: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企业的特殊工种是根据1993年前本行业主管部门报请劳动部门审批的有关文件执行的,文件批复里面有特殊工种的名录,名录里有的工种,就是特殊工种,名录里面没有的,就不是特殊工种,各级劳动部门和企业的劳资部门都掌握着这样的文件,并且各个行业之间,特殊工种是不可以参照执行的,只能按照本行业的执行。
❻ 锅炉水处理工种是特殊工种吗
锅炉水处理工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不属于特殊工种,不能办理提前退休。
特殊工种指: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❼ 锅炉水处理都有什么证
一级锅炉水质处理或二级锅炉水质处理 操作证。
❽ 锅炉水处理工算不算特殊工种
锅炉水处理工算特殊工种,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这样的工种属于特殊工种。
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标准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特殊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1991年,原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条对特种作业作出了定义。国家经贸委1999年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对上述定义作了部分更改,明确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如电工、金属焊接和切割等)。从事这类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特殊工种范围如下: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