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一体化超纯水处理设备有哪些优点和缺点
一体化超纯水处理设备的优点:
1、抗冲击负荷的能力强,接触氧化法的平均停留时间在6小时以上。
2、具有脱氨除磷能力,并可以通过调节设备的构造,达到处理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城市污水的能力。
3、接触氧化池内的填料多为组合软填料,质轻、高强、物理化学性质稳定,比表面积大,生物膜附着能力强,污水与生物膜的接触效率高。
4、接触氧化池内采用曝气器进行鼓风曝气,使纤维束不断漂动,曝气均匀,微生物生长成熟,具有活性污泥法的特征。
5、出水水质稳定,污泥产量少并易于处理。
6、潜水泵中可设于设备之中,减少工程投资。
7、设备可设于地面上,也可埋于地下。埋于地下时,上部覆上可用于绿化,厂区占地面积少,地面构筑物少。
8、易于完成自动控制,管理操作简单。
9、设备可以连接在汽车上做成移动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一体化超纯水处理设备缺点:
1.不利于维修,设备出现故障后,不方便检修与更换。这通常是业主最烦恼的。
2.对环境适应性弱,冬天需要防冻,夏天需要防洪,北方则需要埋入较深,并做保温处理。
3.由于设备的局限性,该设备只能用在废水量比较小的项目中。
⑵ 洛阳水处理设备哪家全
水处理设备是应用在反渗透系统之后,它利用模块两端电极使水中的带电离子移动,并配合离子交换树脂及选择性树脂膜,以加速离子移动去除,进而达到水的纯化,产水电阻率可达到15--18M。净淼下面就给大家详细讲一下。
水处理设备主要有:家用水处理设备、工业水处理设备、纯净水设备、污水处理设备、中水回用设备、海水淡化设备、地下水处理设备、特殊水处理设备。
1、按照应用行业可以分为:
纯化水设备(医药、生物等行业称呼)
纯水设备、超纯水海水泵(直饮水、工业生产、光伏、电子、光学)
污水处理设备(工程、生产等)
煤矿水处理设备、地下水处理设备(统称)
2、按照水处理水质可分为:
自来水处理设备、纯净水设备(也叫纯水设备)、超纯水设备(包含纯化水设备)
3、按照制备工艺可分为:
过滤设备、反渗透设备、电去离子水设备、去离子水设备
根据水处理设备网标准,一般水处理设备(不包括自来水设备设备)包括以下几个系统:预处理系统、反渗透系统、杀菌消毒系统。
⑶ 水处理设备的臭氧消毒和紫外线消毒的区别
在水处理设备中原水在经过处理过后,如果是要达到饮用水
标准的话,那么肯定是会用到杀菌消毒的,目前在水处理这个行业用得最多的就是紫外线杀菌和臭氧杀菌,这两者一个是使用紫外线灯管进行杀菌,一个是在水中用臭氧,这两者在本质上没有多大的区别都是杀菌消毒,但是那种效果更好呢?对于这个技术性的问题,下面就对这两者产品技术问题进行分析。 食品工业用水处理过程中的臭氧
所使用的水水质必须符合饮用水标准。有的必须在水质极限浓度标准备范转之内,甚至,根据用途的要求需达到无菌纯水,由于食品工业最终成品的种类和工厂的规模不同,情况也是各种各样的。如果不考虑整个操作过程的经济性和维护和管理问题,那么,在最终阶段采用0.22um或0.45um的薄膜过滤器(MF),有可能达到切实灭菌。
臭氧是强氧化剂。臭氧处理法是利用臭氧分解时,生成的新生态氧的氧化作用和分解能力。 无机物的氧化 A 金属离子的去除:除铁、除锰、有机金属化合物的分解;有害物质的去除:氰、NOx、SOx;亚硝酸等的氧化分解。有机物的改变 A 脱色;B 减少臭味;C 支除有机物的预处理;提高活性炭的吸咐性;D生物去除:杀菌,病例毒的非活化;E 淤泥的去除,F 有机物合成,维生素的制造;一般药品的制造有机物的完全氧化。
水的紫外线照射灭菌法不是在水中新加入任何不纯物,也不是使被处理的水发生任何化学变化,而是在极短的时间内存其设备之内完成灭菌过程。因此,紫外线杀菌方法大多适用于清洁的生产用水灭菌。在仪器工厂用水的微生物控制方面,与制品的质量恶化、腐败有关的菌种有芽孢菌属的一般细菌,野生酵母类、丝状菌类等。
臭氧处理法,除了灭菌作用以外,还有脱色、去臭,使难分解的物质变成容易分解的物质,絮凝作用的改善和提高净化能力等。因此,在工厂用水和处理方面,臭氧的应用范围很广,既可以用于处理原水系,生产用水,也可以处理排水,,但是,作为生产用水使用的来菌手段,,臭氧处理法的复合作用,在有的场合也并不受欢迎。 二 臭氧灭菌法
1 臭氧的灭菌机制和灭菌特性:臭氧分解生成氧和新生态氧。此种新生态氧作用于细菌和病毒等的细胞壁和细胞膜,反应在脂质(类脂化事合物)的双键。在进行这一作用时,细胞膜被破坏,而且SH酵素被破坏,从而达到灭菌的效果。对于芽孢杆(Bacillus)菌细菌孢子,用浓度0.3-0.5mg/l的臭氧灭菌剂即可达到灭菌效果。乳酸菌对臭氧的抵抗力很弱。据报告,初始菌数2.3-5.6×109/ml,经臭氧处理30秒种,细菌大多数死去。 按饮用水标准进行的臭氧灭菌法,接触反应时间性为5-8分种,臭氧发生器出口处的臭氧浓度为0.4mg/l以上(注入率为2-3mg/l),大多数实例以上述条件为运行管理目标。如果在同样的系统内,将臭氧的注入率增加至5mg/l,根据实验结果,经过此种处理的水,一般来说,细菌是不能存活的。
臭氧的杀菌效果,因微生物种类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异,这是由于的细胞壁或细胞膜的差异迁成的。用臭氧处理芽杆菌属的细菌孢子和酵母,需要较长时间,但是,若增加臭氧浓度可使反应时间适当的缩短。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可根据菌种确定臭氧的浓度和选定接触反应时间。
2 水的臭氧灭菌方法,不仅是一个灭菌装置,而应视为一个灭菌系统。为了建立这样一个系统,须注意事项。
A 臭氧原料的精制:除了借助荧光灯制造臭氧或冷藏库使用的小型臭氧机外,对于工业规模臭氧发生机,作为臭氧原料的空气精制除理,除尘、 除湿是非常重要的,一般来说:用无声放电臭氧发生机产生臭氧的浓度, 以空气为原料时为1-3%,以氧为原料时,为2-6%,如果这个精制处理过程不充分,那么,有仅臭氧的生产效率低,而且原料中的不纯物原封不动地、一部分以氮的氧化物形式进入臭氧处理水理系统。
B 选用具有稳定的臭氧生产能力的臭氧发生机那座建议采用臭氧发生器。近年来,臭氧发生机的开发研制和技术水平显著提高。市场上出售的臭氧发生器,各种类型都有,如无声放电式玻璃管式,同极板式,陶瓷表面放电式等,三菱电机,住友精密,富士电机等一流的制造厂商的制品,其性能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从15G/H的小型机到40KG/H的大型机,均可于供臭氧原料的PSA制氧机配套,形成系列化产品。最近加入制造商行列的大手机械制造公司,推出了便携式臭氧机。
用于食品制造的生产用水的臭氧杀菌方法,最好采用纯氧或PSA氧浓缩器来供给臭氧原料。
C 水和臭氧的接触反应时间:臭氧注入量和接触反应时间,要根据作为杀菌对象的微生物的种类及目标灭菌率而定。可能是由于建造费用的关系,
D臭氧浓度的管理:为了使臭氧灭菌过程可靠的进行,监测臭氧注入浓度和臭氧溶解度是很重要的,要将他们控制在一个合适的范围内。现在,除了高精度的连续式臭氧浓度测定器,价格低廉的手提式测定器也已研制出来,所以定期进行臭氧浓度测试,并采取补救措施也是必要的。在水的灭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将臭氧排到系统之外,所以必须进行除害处理,使排出的臭氧量在允许浓度之下。 三 紫外线照射杀菌法 1 紫外线杀菌机理和处理特性 波长200-290mm的紫外线,可透过细菌或病毒的细胞膜对控制着遗传现象和生物机能核酸(DNA)造成损伤,使它失支繁殖能力,从而达到杀菌的目地。
各种微生物对紫外线的敏感程度,因菌种的不同而有差异。根据以芽孢杆菌属(Bacillus)为对象(含B.subtlis)进行的工厂试验结果表明,在照射量D10=mw.s/cm2时,杀菌率达到99.5%。为此,实际装置的设计照射量相当于D10×4,即50mw.s/cm2以上。
核酸(DNA)对于波长250-260mm的紫外线,有特别容易吸收的倾向。这就是为什么这种波长的紫外线杀菌能力最强的缘故。按照要杀灭的微生物所需的紫外线照射量进行来菌处理,而又不使水质发生任何变化,在极短时间内进行一闪性灭菌,效果良好。而且,这种处理是在直管流通型的装置内完成的。
在紫外线杀菌方面,杀菌力的大小以相对于处理水时的紫外线照射量mw.s/cm2(紫外线照射强度[mw/cm2×时间])来表示。紫外线照射击量的大小与杀菌率的大小有相关关系。
⑷ 水处理设备有哪些
纯化水设备的四大系统及其作用:
1、制备系统:由预处理和反渗透脱盐两部分构成,其中,预处理包括了砂滤器、活性炭过滤器,可谓zd后续的脱盐减轻压力,而反渗透脱盐主要是二级反渗透装置,该装置是整个纯化水系统的核心,可确保出水的品质。
2、控制系统:通过集中控制和就地控制相结合的控制方法,监控压力、电导率、水温等重要指标。
3、消毒系统:通过紫外线回杀菌和板式换热器进行巴氏消毒法。
4、分配系统:闭路循环管路和纯化水储罐系统构成的分配系统,其中循环管路采用的是强制循环供水,管路采用卫生答级不锈钢管制作,且连接处采用卡箍快开连接,通过串联的方式连接所有用水点,而纯化水储罐采用的是薄壁内外抛光而成的不锈钢罐。
⑸ 电力行业水处理设备
杭州永洁达净化科技有限公司电力行业水处理设备
电力锅炉行业水质标准
符合国家或行业锅炉给水标准(GB1576-2001、DL/T561-95),适合中、高压锅炉补水水质要求。电阻率在0.5-10MΩ.cm的(超)纯水。
超高压锅炉水质要求
控制锅炉给水的水质主要是为了防止锅炉结垢 、腐蚀和防止积盐,通常低压锅炉以软化水作为补给水,中压则采用脱碱、除盐水作为补给水,而高压锅炉则必须是采用除盐水作为补给水。
电力锅炉行业软化水典型制备工艺
1、源水(箱)→源水加压泵→机械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反渗透→电去离子(EDI)
2、源水(箱)→源水加压泵→机械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反渗透设备
3、源水(箱)→源水加压泵→机械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反渗透→离子交换除盐
4、源水(箱)→源水加压泵→机械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阳离子交换软化
实际工作中根据源水水质和出水要求适当取舍或组合,确定工艺!
电力行业水处理设备热水锅炉水质标准与防垢要领
●热水温度≤95℃的锅炉,且额定功率≤2.8mw,可以采取锅内防垢处理。对这类锅炉的补给水要求是悬浮物≤20mg/l,pH≥7,含油量≤2mg/l。要求锅炉循环水pH的要求是达到10-12,由于这种锅炉补存在水的蒸发浓缩,因此要依靠投加碱化剂提高ph,以防止结垢。
●热水温度≥95℃的锅炉补给水要求是悬浮物≤5mg/l,总硬度≤0.3mmol/l ph≥7,溶解氧≤0.1mg/l,含油量≤2mg/l。要求锅炉循环水ph10-12,溶解氧≤0.1mg/l,补给水应进行处理与脱氧才能合格。
⑹ 2018云南怒江州泸水市保泸高速房屋拆迁有关补偿文件
泸水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为加快泸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功能,确保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实施,依法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财综〔2016〕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市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6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泸水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征收红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
二、征收人与被征收人
(一)征收主体:
泸水市人民政府。
(二)征收部门: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征收实施单位:
泸水市六库镇人民政府。
(四)被征收人:
泸水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地面附着物的产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
三、征收范围
泸水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区域如下:
(一)1号地块(怒江会堂地块):
东至穿城路,南至六库镇渡口路,西至江东生态走廊(不含金域澜湾),北至怒江假日大酒店用地界线。
(二)2号地块(老州委地块):
东至金玉澜湾小区用地界线,南至州老年活动中心,西至江东生态走廊,北至州图书馆用地界线。
(三)3号地块(怒江三和商贸有限公司地块):
东至财富中心小区、州幼儿园、锦穗宾馆、龙桦豪庭、新华书店,南至六库镇振兴路,西至江东生态走廊、望江苑用地界线,北至恒源商贸城用地界线。
(四)4号地块(州民贸公司地块):
东至穿城路、泸水市地税局、世纪广场小区楼盘,南至中央大街以北支路,西至人民路、怒江锦盟大酒店,北至振兴路。
(五)5号地块(州物资公司地块):
东至穿城路、格瑞酒店、民政宾馆、州烟草公司、州联通公司,南至怒江大桥,西至新闻路、州科技大楼,北至向阳东路。
(六)6号地块(傈都半岛二期地块):
东至穿城路,南至矿业小区用地界线,西至傈都半岛一期,北至怒江大桥。
(七)7号地块(六库镇政府地块):
东至排路坝路,南至排路坝路,西至银河路,北至泸水市人民法院。
(八)9号地块(银河路地块):
东至银河路,南至州工行住宿区,西至山体,北至向阳南路。
四、征收补偿内容及方法
(一)征收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和土地价值的补偿;室内装修、室外附属设施和附着物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营业性用房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二)被征收土地、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以房地合一的原则,按照国家和云南省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由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从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备选库中投票决定,被征收人在公告发布7日内按规定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选定的方式确定。
(三)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使用年限、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性质等因素。
五、征收补偿方式
征收范围内具有合法产权的住宅,采取货币补偿、实物安置、货币补偿与实物安置相结合三种方式进行征收补偿,被征收人可以任选其一。
(一)货币补偿
纯货币补偿。
(二)实物安置
以《房屋所有权证》证载面积或测绘公司实测面积为依据按扩大系数的原则进行实物安置。
(三)实物安置与货币安置相结合
被征收人同时选择实物安置与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面积划分比例,被征收人选择按房屋70%以上面积选择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的只能享受一次奖励政策。
(四)征收补偿款发放
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之日起,每个地块货币补偿和实物安置总签约率达80%时,方能发放征收补偿款。
六、征收、签约、腾房和回迁期限
(一)各地块的征收具体时间根据泸水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征收公告时间为准。
(二)各地块的签约、腾房具体时间以《征收补偿协议》为准。
(三)回迁期限:2020年12月3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