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吴忠市红寺堡区欣旺商贸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吴忠市红寺堡区欣旺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4月03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各种商品门、成品门等。
法定代表人:肖欣旺
成立时间:2014-04-03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64030420000229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红寺堡区团结东路246号
② 水处理设备:公司请问哪个公司的水处理设备价格低,售后有保证
各地不一样,请问你那里?
一份价格一分货、你需要同等配置对比价格。售后!一般水处理是赚钱的事,所以我们都跑的很快
③ 吴忠市红寺堡区耀锋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吴忠市红寺堡区耀锋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5月08日。
法定代表人:马耀锋
成立时间:2015-05-08
注册资本:15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64030420000412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公司地址:红寺堡区大河乡平岭子村
④ 吴忠市红寺堡区供暖公司怎么样
简介:吴忠市红寺堡区供暖公司成立于2005年07月18日。
法定代表人:张志强
成立时间:2005-07-18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64030400000601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公司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寺堡区银川路东侧
⑤ 红寺堡区的自然资源
2013年红寺堡区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85亿元,按照可比价计算,比2012年同期增长13.5%,增速位列宁夏自治区第一。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4.11亿元,比2012年同期增长4.9%;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5.54亿元,比2012年同期增长28.4%;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3.2亿元,比2012年同期增长7.4%。三次产业结构比由2012年33.2:40.5:26.3调整为32:43:2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161元。
2013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是103.2%,比2012年上涨3.2%。分类别看,食品类、烟酒及用品类、家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交通和通信类、居住类价格分别比2012年上涨6.9%、0.3%、0.4%、 2.1%、2.7%、1.5%,衣着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分别比2012年下降0.1%、0.3%。 2013年,红寺堡区全区粮食种植面积为32.5万亩,其中:小麦种植面积3.7万亩、玉米种植面积17.7万亩、马铃薯种植面积6.4万亩、秋杂种植面积4.7万亩。
2013年,红寺堡区粮食总产量11.2万吨,同比增长4.67%,其中:小麦产量1万吨,玉米产量8.69万吨、马铃薯产量(按折粮算)1.35万吨,其他作物0.19万吨。油料产量0.65万吨,蔬菜产量6.1万吨。
2013年,红寺堡区葡萄产量15780吨,枸杞产量4652吨。
2013年,红寺堡区牛年末存栏16721头,同比下降27.5%;生猪年末存栏7025头,同比增长2.1%;羊只年末存栏25.6万只,同比年增长19.6%。牛全年出栏19745头,生猪全年出栏10307头,羊只全年出栏18.1万只。
2013年,红寺堡区肉类总产量6803.4吨,比2012年同期增长20.7%,其中:猪肉产量771吨,牛肉产量2857.2吨,羊肉产量2958.5吨,禽肉产量216.7吨。
2013年全年完成荒山荒(沙)地造林面积7400公顷,年末实有封山育林面积3.2万公顷。
2013年末全区农业机械总动力23万千瓦;大中型农用拖拉机752台;小型农用拖拉机1508辆;农用化肥施用量(按实物量计算)3.86万吨;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155.3吨。 2013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完成总产值4.16亿元,其中:发电企业实现总产值2.31亿元,葡萄酿酒和纺织业实现总产值1.85亿元;全年宁夏发电集团、嘉泽发电企业在红发电量达到6.7亿千瓦时。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26亿元,同比增长30.0%。
万元单位GDP值能耗为1.83吨标准煤,同比下降5.62%。
2013年,全区资质三级及以上建筑企业2家,完成总产值13585.4万元,竣工产值 12193万元。房屋施工面积1.2万平方米。 2013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57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121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662人,城镇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360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23024人,参加失业保险参保3377人,参加工伤参保人数4206人,参加生育保险参保人数3218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48511人。
2013年末,各种社会福利性收养单位2个,床位数152张。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358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7100人。 2013年红寺堡区“大县城”建设扩容升级,全年累计实施城建项目34项,完成投资7.1亿元,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展到15.6平方公里,城镇化率提高到27.4%。司法调解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等7个公建项目顺利推进,御泉明珠、书香雅园等5个新建、续建住宅项目全面实施,罗山路、弘德西街等16条新建、改建市政道路建成通车,生态公园、博大商业广场建成运行,城区供热、供水、排水管网改造全面推进,城市民用天然气工程建成运营。实施罗山宾馆西侧、国税局南侧等9个城市景观绿化项目,新增绿地870亩、提质增景560亩。建成城区垃圾中转站、20所城市公厕等基础设施项目,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4.0%。
2013年全区实施主干道路大整治大绿化工程,拆除破损危旧及违法违章建筑19万平方米,平整绿化用地1.8万亩。启动建设柳泉特色小城镇,建成朝阳、龙兴、沙泉、杨柳4个“幸福村庄”,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得到提升,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达到99.34%,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2.0%。加快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农村公路253.5公里;实施水利项目20个,新增高效节水灌溉8.3万亩,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连续3年获自治区“黄河杯”竞赛二等奖。深入推进国土管理“保发展、保红线”行动工程,新增占补平衡指标1400亩,整理土地4300亩,耕地保有量47.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5.1万亩红线不突破。实施滚红高速、弘德慈善爱心林等绿化工程,人工造林4.5万亩,封山育林4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11.4%;城区总绿化面积375.2公顷,公共绿地面积60.4公顷,人均公共绿化面积13.2平方米,城区绿化率34.1%,城区绿化覆盖率39.0%。
⑥ 吴忠市红寺堡区高压线占农民种的黄花补偿金是多少
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