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锅炉房的污水要排到哪去
锅炉房污水首先经过降温、沉渣预处理,若有自己的污水处理站,则与生活污水混合进入污水处理工艺,如没有污水处理,设备则可直接排放下水管道!
『贰』 锅炉排污水需处理吗
小型锅炉,一般没有污水处理装置,直接排放下水管道!
大型锅炉都有污水处理装置,首先经过降温、沉渣预处理,与生活污水混合进入污水处理工艺。
『叁』 锅炉水处理和污水处理证件通用吗
这是两个不同性质的证件;一个是与设备安全有关的证件,另一个是与环境有关的证件,这怎么能通用?…。一杰水质
『肆』 煤矿上下发文件 关于锅炉房以及水处理要落实到责任制
一、主要危险源
1.触及化学药品时未佩带防护用具。
2.未妥善保管各类化学药品和试剂。
3.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4.水池无防坠入设施。
二、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应于污水处理系统的作业人员。
三、上岗条件
第2条 身体健康适合本岗位要求。
第3条 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4条 应熟悉水处理系统中设备的工作原理和装备的技术性能,能熟练操作。
四、安全规定
第5条 作业前必须进行本岗位危险源辨识,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手指口述”。
第6条 按规定要求妥善保管各类化学药品和试剂,严禁随意丢弃废弃化学药品和试剂。
五、操作准备
第7条 检查各个水池的水位是否在指定水位。
第8条 检查各个水管阀门开闭情况。
第9条 检查各设备的供电电源是否正常。
第10条 检查设备的完好及搅拌机耙爪与沉淀池底部煤泥相对位置。
六、正常操作
第11条 开启系统时,先观察调节水池的搅拌机,保证搅拌机水位在1~1.5米以下开启搅拌机。
第12条 在搅拌机开启10~15分钟后开启调节水池的污水泵。
第13条 当斜管沉淀池达到运行水位时开启进行过滤,并在加药房配好药剂,开启加药系统。
第14条 一次过滤水经管路送往洗煤池,洗煤池水位达到一半水位时,开启洗煤池水泵将一次过滤水打到气浮装置内。当水位到气浮装置运行水位时开启空气泵和气浮装置进行二次过滤。
第15条 当清水池水位达到运行水位,开启清水池的水泵将二次过滤水送往无阀过滤器内进行最后的过滤,同时开启混合消毒发生器对过滤水进行消毒。
第16条 带式压滤机操作
1.开机前详细检查设备,保证主机、辅机正常运行。
2.配置絮凝剂,首先使药剂充分溶解后,加水稀释至浓度为千分之一备用。
3.启动空气压缩机,使气压为0.5Mpa,张紧滤带,打开主机电机。
4.接通调速开关电源,使主机转速由零转开始慢慢地调至所需的运行速度。
5.启动污泥泵,同时启动加药泵,使污泥达到预期的絮凝效果即可。
6.打开清洗水泵及阀门,使清洗装置运行,如清洗效果不好,则需加大水压,一般水压≥5Kgf/cm2。
7.当压榨过滤机要停止工作时,则应先关掉污泥泵及加药泵后,检查滤带是否清洗干净,待滤带清洗干净后关掉清洗水,使主机的速度调至停止后,放松滤带,关掉电源。
第16条 每班必须对处理水质进行化验。
第17条:每班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好各类记录备查,发现未按要求填写记录一次处罚XX元。
(注:领导要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就不会被上面罚款了)
『伍』 锅炉的废水处理,污泥的产生系数是多少
解决方法如下:污水处理过的废泥含水量是非常高的,而且,对于工业废水所产生的污泥里的热值也是比较低,不建议使用一般的锅炉去烧。利用机器进行的污水处理里的污泥含水量也是高达80%的,为了将污泥中的水分烘干所需要的燃料很多,而且污泥本
『陆』 我单位是一个污水处理厂,现需采购一台燃气锅炉,供热面积约7500平方米,望高手给个选型建议,非常感谢。
生活办公区如果保温较好,使用一台1吨的常压锅炉就可以了。
但另外“生产区约2800平方米,需蒸汽供热”就不太明白了。得看具体的蒸汽消耗量了。
我是天津威克锅炉。如需帮助欢迎来电。谢谢
『柒』 锅炉烟气排污费征收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
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化学需氧量的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从2010年8月1日起调整为1.4元。
(二)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 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
(三)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
(四)排污费计算
污水排污费收费额=0.7元×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如化学需氧量在前3项中,化学需氧量每污染当量按照1.4元计算)
废气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废气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算征收,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6元。
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二氧化硫的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从2010年8月1日起调整为1.2元。
(二)对每一排放口征收废气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
(三)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
(四)排污费计算
废气排污费征收额=0.6元×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如二氧化硫在前3项中,二氧化硫每污染当量按照1.2元计算)
(五)对难以监测的烟尘,可按林格曼黑度征收排污费。每吨燃料的征收标准为:1级1元、2级3元、3级5元、4级10元、5级20元。
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标准
对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次每吨1000元。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目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征的废物。
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
对排污者产生的环境噪声,按照超标的分贝数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
污染当量值(单位:kg):污染当量表示了不同污染物或者污染排放量之间的污染危害和处理费用的相对关系。
就水污染来说,以污水中1kg最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为基准,对其他污染物的有害程度、对生物体的毒性以及处理的费用等进行研究和测算,结果是0.5g汞、1kg COD或者10立方米生活污水……排放所产生的污染危害和相应的处理费用是基本相等或等值的,也就是,污水中汞污染当量值是0.0005kg、COD的污染当量值是1kg。
废气是以大气中主要污染物烟尘、二氧化硫为基准,按照上述类似的方法得出其他污染物当量值。
污水、废气中污染物当量值具体见国家《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排污费核定计算范例
单位名称: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清水二井煤矿
该单位主要污染因子有废水和燃烧废气中的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煤炭装卸、堆存产生的粉尘。根据企业填报的《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及监察人员现场检查情况计算排污费,计算方法如下:
一、废水排污费
该单位全年申报用水量120000吨,其中重复用水为52680吨,新鲜用水为67320吨,产生的生产及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污水排污费为零。
【如果该单位直接向环境排放废水,达标排放,则可以计算该企业污水排污费如下:
计算公式:水中某污染物排放量=排水量×1000×该污染物浓度÷1000000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污水排污费收费额=0.7×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如化学需氧量在前三项中,化学需氧量每当量按照1.4元计算)
该单位每年排放水量为新鲜用水量67320吨,则每月向环境排污废水5610吨,污染物浓度:悬浮物(SS)20mg/L、化学需氧量(COD)50mg/L、氨氮8mg/L。
1、SS排放量
=5610×1000×20÷1000000=112.2kg
SS污染当量数=112.2÷4=28.05
2、COD排放量
=5610×1000×50÷1000000=280.5kg
COD污染当量数=280.5÷1=280.5
3、氨氮排放量
=5610×1000×8÷1000000=44.88kg
氨氮污染当量数=44.88÷0.8=56.1
该单位2014年每月份应缴纳污水排污费=0.7×(28.05+56.1)+1.4×280.5=452元】
二、废气排污费
(一)燃烧废气排污费
计算公式:大气中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废气排污费收费额=0.6×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如二氧化硫在前三项中,二氧化硫每当量按照1.2元计算)
该单位全年申报煤量为4000吨,现有1台10吨及2台6吨锅炉,每月用煤333.3吨。
1、燃煤SO2排放量=1.6×燃煤量×含硫量×103×(1-脱硫效率)
其中燃煤量=333.3,含硫量=0.61%,脱硫效率=0。
经计算,SO2排放量=3253.01kg
SO2污染当量数=3253.01÷0.95=3424.22
2、烟尘排放量=燃煤量×103×灰分×烟尘占灰分含量×(1-除尘效率)÷(1-烟尘中可燃物百分含量)
其中燃煤量=333.3,除尘效率=80%,灰分=30%,烟尘占灰分含量=25%,烟尘中可燃物百分含量=35%
经计算,烟尘排放量=7691.54kg
烟尘污染当量数=7691.54÷2.18= 3528.23
3、NOX排放量=1.63×燃煤量×103×(含氮量×氮氧化物转化率+0.000938)
其中燃煤量=333.3,含氮量=1.5%,氮氧化物转化率=35%
经计算,NOX排放量=3361.81kg
NOX污染当量数=3361.81÷0.95=3538.75
该单位2014年每月份应缴纳废气排污费=0.6×(3528.23+3538.75)+1.2×3424.22=8349元
(二)粉尘排污费
根据《沈阳市煤炭装卸堆存煤粉尘排放量核定办法》,煤炭装卸煤粉尘排污系数为5公斤/吨煤;煤炭堆存煤粉尘排污系数为1.8公斤/吨煤·年,按该单位排污申报登记内容,该单位全年连续生产,经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核查,该单位每月现场露天装卸及堆存煤炭、煤泥约为25000吨。
计算公式:煤炭装卸及堆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排放量=装卸及堆存煤炭量×(煤炭装卸煤粉尘排污系数+煤炭堆存煤粉尘排污系数)
粉尘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粉尘排污费收费额=0.6×粉尘污染当量数
煤炭装卸及堆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排放量=25000×(5+1.8)=170000kg
粉尘污染当量数=170000÷4=42500
该单位2014年每月份应缴纳粉尘排污费=0.6×42500=25500元
三、该单位2014年每月应缴排污费=污水排污费+燃烧废气排污费+粉尘排污费=0+8349+25500=33849元
该单位2014年每季度应缴排污费=33849×3=10154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