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市污水处理常用方法有哪些他们有哪些优缺点
城市污水治理的几种常用方法
活性污泥处理法
目前在城市生活污水中应用最多的就是所谓的活性污泥法,它有处理能力强,处理后水质好等优势。其大致组成包括由曝气池,沉淀池,污泥排放以及回流等系统。待处理的污水和活性污泥回流共同进入曝气池然后混合,然后在其中与空气接触使得含氧量增加,发生代谢反应。经过充分搅拌的混合液变为悬浮状态,所以其中的有机污染物和氧气能够与微生物接触发生反应。接下来进入的是沉淀池,原来的悬浮固体会在其中沉降而被隔离,所以从沉淀池流出的已经为净化水。沉淀池里的污泥一般都会回流,从而保证曝气池中的悬浮固体和微生物有一定的浓度。在曝气池里的反应会使微生物增殖,所以过多的微生物要排出沉淀池以维持整个系统的稳定性。除需要能够氧化和分解有机物外,活性污泥还必须有一定凝聚和沉降能力,以便可以使其从混合液中分离,进而在出口得到纯净的水。活性污泥法的缺点在于其基础建设的成本过高,不易实施。
生物膜处理法
所谓生物膜法,就是通过在一些固体物表面附着的微生物对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加以处理的方法。它和活性污泥处理方法发展时间基本一致。所谓的“生物膜”即是附着在固体表面的微生物形象叫法,一般是由非常密集的好氧菌,厌氧菌,原生动物和藻类等结合一起形成的生态系统。生物膜所附着的固体介质叫做载体或滤料,由此向外生物膜可以分成厌气层,好气层,附着以及运动水层。整个方法的基本运作过程为,先由生物膜吸附水层中的有机物,然后由好氧菌进行分解,再由厌氧菌进行厌气分解,运动水层通过流动不断更新生物膜,由此反复实现对污水的净化作用。
一般适用生物膜法的场合为中小规模城市废水的处理,所用的处理结构是生物滤池或生物转盘,在我国的南方一般使用生物滤池。由于材料和技术的不断革新,生物膜法技术近年来进步很大。因为生物膜法中微生物一般固定在填料上,所以构成的生态系统比较稳定,微生物生活和消耗的能量比活性污泥法中要小得多,其剩余的污泥也更少。生物膜法所拥有的高效率高,高耐冲击性、产泥量低以及运管便利性等优势使其在各种处理方法中竞争力极大。生物膜法的劣势在于成本较高且单位处理效率低。所以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是今后生物膜法研究的主要方向。
氧化处理法
氧化处理法是当今被广泛使用的一种城市污水预处理方法,有较大的潜力。可根据其中氧化剂的种类和反应器类型对其分类为化学氧化法,催化氧化法以及光催化氧化法等。其中,化学氧化法的操作比较简单,但效果不够明显且运行成本较高,所以实际工作中应用不多。为实现处理效果的提高,降低成本的目标,目前找到了一些其他氧化技术。
在这些新方法中的其中一种就是光催化法。它的特点是所需设备简单,条件温和,氧化能力高并且处理效果彻底。在污水处理中受到广泛欢迎。
光催化反应就是通过光的作用发生的化学反应。反应过程中分子由于吸收特定波长的光波而转变为分子激发态,进而发生化学反应形成新物质,或者变成中间化学产物以促进热反应的进行。光化学反应所需的活化能来自于光,把太阳能的中的光能进行光电转化和光化学转化加以利用是目前非常热门的研究领域。
光催化氧化技术利用光激发氧化将O2、H2O2等氧化剂与光辐射相结合。所用光主要为紫外光,包括uv-H2O2、uv-O2等工艺,可以用于处理污水中CHCl3、CCl4、多氯联苯等难降解物质。另外,在有紫外光的Feton 体系中,紫外光与铁离子之间存在着协同效应,使H2O2分解产生羟基自由基的速率大大加快,促进有机物的氧化去除。
所谓光化学反应,就是只有在光的作用下才能进行的化学反应。该反应中分子吸收光能被激发到高能态,然后电子激发态分子进行化学反应。光化学反应的活化能来源于光子的能量。在太阳能利用中,光电转换以及光化学转换一直是光化学研究十分活跃的领域。80 年代初,开始研究光化学应用于环境保护,其中光化学降解治理污染尤受重视,包括无催化剂和有催化剂的光化学降解。前者多采用臭氧和过氧化氢等作为氧化剂,在紫外光的照射下使污染物氧化分解;后者又称光催化降解,一般可分为均相、多相两种类型。均相光催化降解主要以Fe2+或Fe3+及H2O2为介质,通过光助-芬顿(photo-Fenton)反应使污染物得到降解,此类反应能直接利用可见光;多相光催化降解就是在污染体系中投加一定量的光敏半导体材料,同时结合一定能量的光辐射,使光敏半导体在光的照射下激发产生电子空穴对,吸附在半导体上的溶解氧、水分子等与电子-空穴作用,产生·OH 等氧化性极强的自由基,再通过与污染物之间的羟基加合、取代、电子转移等使污染物全部或接近全部矿质化,最终生成CO2、H2O 及其它离子如NO3-、PO43-、S042-、Cl-等。与无催化剂的光化学降解相比,光催化降解在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应用研究更为活跃。
氧化处理法目前由于低成本以及高效率的优势特点处理方式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另外它在对污水进行深度处理和不易进行生物降解的有机废水处理等场合都有不错的前景,成为了国内外一项活跃的研究课题,很多人认为氧化法将在21 世纪成为废水处理的一项重要方法。
2. 半导体芯片制造废水处理方法
芯片制造生产工艺复杂,包括硅片清洗、化学气相沉积、刻蚀等工序反复交叉,生产中使用了大量的化学试剂如HF、H2SO4、NH3・H2O等。
所以一般芯片制造废水处理系统有含氨废水处理系统+含氟废水处理系统+CMP研磨废水处理系统。具体方案可以咨询泽润环境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网页链接
3. 半导体污染
半导体产品一般需要在表面镀金属氧化物的薄膜
比如我以前所在的太阳能电池厂就是在二氧化硅板上镀一层氧化锌
锌还好点,要是用汞、镉之类的重金属
污染严不严重就不用说了
4. 污水处理设备可以用在哪些行业
污水处理设备的应用范围:
1、适用于住宅小区、村庄、村镇、办公楼、商场、宾馆、饭店、疗养院、机关、学校、部队、医院、高速公路、铁路、工厂、矿山、旅游景区等。
2、屠宰、水产品加工、食品等中小型规模工业有机废水的处理。
3、化工材料的生产和加工过程所用的溶剂及清洗过程。
4、超纯材料和超纯化学试剂。
5、实验室和中试车间。
6、电子半导体、集成电路板上用到的化工材料。
7、石英、硅材料生产、加工、提纯。
8、高纯墨水、传真打印机中的喷墨、纳米墨水。
5. 我们是一家半导体生产型企业,会产生大量的研磨切割和酸碱废水,有工业废水处理公司吗
苏州园区有一家荷兰的环保公司
6. 怎么写好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工作简报
污水垃圾处理工作简报
(2010年 第6期)
省污水处理工作专班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垃圾处理工作专班 201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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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全省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运营情况
◆ 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运营情况
◆ 省厅开展全省部分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专项检查
全省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运营情况
截止2010年5月底,全省已建成污水处理项目102个(含调试运行项目24个,其中调试运行项目中改扩建项目2个),处理能力525.39万吨/日;在建项目31个,设计处理能力96.4万吨/日。
一、建设情况
(一)在建项目情况。目前全省污水处理在建项目共31个,分别是:武汉市南太子湖二期、黄金口、黄陂盘龙,黄石黄金山、团城山,宜昌市夷陵区三斗坪镇、五峰县、秭归二期,荆门市南城区、沙洋县,鄂州市樊口,孝感安陆市、汉川市、云梦县,十堰郧西县,黄冈市黄州火车站、黄州新区、罗田县、英山县,咸宁市长江产业园、崇阳县、通山县、通城县,恩施市宣恩县、咸丰县、来风县、鹤峰县、巴东县野三关镇,仙桃市城南新区(管网工程)、天门市和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污水处理厂。其中,宜昌市秭归县二期、云梦县和恩施宣恩县污水处理厂虽已完成厂区三通一平,但项目厂区还未进入实质性施工阶段,应尽快完成有关准备工作,迅即开始厂区主体工程施工。
(二)未开工项目情况。按照《湖北省“十一五”城市污水处理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十堰市西部犟河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尚未开工,应抓紧前期准备工作,力争早日开工,按期建成。
二、运营情况
截止5月底,全省已正式投运并上报住建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的污水处理厂共80座,设计处理能力431.59万吨/日。5月份,上述80座污水处理厂(其中丹江口六里坪未报5月份月报)共处理水量11385.88万立方米、COD削减量1.98万吨,平均负荷率为85.3%,平均吨水COD削减量为0.174kg/m3。其中:运行负荷率低于60%的有9座,分别是秭归县水田坝乡、归州镇、沙镇溪镇、郭家坝镇、远安县、兴山县峡口镇、房县大木镇、竹山县和神农架林区木鱼镇污水处理厂;平均吨水COD削减量低于0.1kg/m3的有8座,分别是武汉二郎庙、黄浦路、沙湖、夷陵区、荆州市草市、公安县、应城和十堰泗河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低于60%并且平均吨水COD削减量低于0.1kg/m3的有5座,分别是汉南纱帽、夷陵区太平溪、丁家坝、洪湖市和十堰市污水处理厂。
十堰市丹江口六里坪镇污水处理厂经各级主管部门多次催报后,在6月底仍未填报5月份运营月报,望该厂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运行管理,按时在住建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填报运营月报。
三、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
截止5月底,全省除新设随县外,其余76个市县均已按照省政府规定的0.8元/立方米额度开征了污水处理费。各地行政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和监管力度,特别是要加大自备水源的征缴力度,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经费。
四、信息上报情况
本月各项目单位填报住建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运营项目月报情况基本良好,但还有24座已建成调试运行污水处理厂,尚未由在建状态转为运营状态,分别是武汉落步嘴、黄陂前川、蔡甸、新洲阳逻、新洲邾城,宜昌当阳市、长阳县,襄樊鱼梁洲二期扩建、南漳县、谷城县、保康县,荆门夏家湾二期,荆州江陵县、监利县,十堰房县,黄冈团风县、红安县、浠水县、蕲春县、黄梅县,咸宁永安、嘉鱼县,恩施利川市和建始县污水处理厂。上述项目应申请通过环保验收后,尽快在住建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上由在建项目转为运营项目。
五、附件
2010年5月全省在(拟)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形象进度表.xls
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运营情况
截止2010年6月15日,全省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39个(含垃圾收集与垃圾转运站1个),处理能力14753吨/日;在建项目32个,设计处理能力13735吨/日;未建项目34个,设计处理能力为10071.6吨/日。
一、建设情况
(一)在建项目情况。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在建项目共有32个。其中:属国家拉动内需项目3个(荆州市城区垃圾收运及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红安县,潜江市扩建);属“十一五”规划项目9个(汉阳锅顶山焚烧,洪湖市,十堰市城区西部,应城市,荆门市城区垃圾3座中转站建设工程、荆门市城区垃圾收集与集中点新建改造,麻城市,咸宁市焚烧,神农架垃圾处理场);同属“十一五”规划、国家拉动内需项目15个(汉口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阳新县,宜城市,松滋市、监利县,秭归县二期,武当山,安陆市,沙洋县,黄冈市城区、英山县、武穴市、黄梅县,通城县、崇阳县);其它项目5个(武汉市东西湖焚烧,黄石市黄金山焚烧,襄樊市焚烧,荆州市集美焚烧,罗田县)。
(二)未开工项目情况。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厂)未开工项目共34个。其中:属“十一五”规划项目31个(武汉市青山区、武汉市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项目,襄樊市洪山头扩建、南漳县、保康县、谷城县、老河口市,公安县、江陵县,宜昌市猇亭、点军、五峰县,十堰市白浪、丹江口市、郧西县、竹溪县,汉川市、大悟县、孝昌县,荆门市屈家岭、京山县、钟祥市,鄂州市梁子湖区、华容区、花湖区,团风县、蕲春县,嘉鱼县、通山县,仙桃市,天门市);其它未开工项目3个(石首市,孝感市焚烧,龙感湖)。
二、运营情况
全省已投入运营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共39个,处理能力14753吨/日,分别是武汉市二妃山、陈家冲、长山口卫生填埋、长山口焚烧,黄石市西塞、峰烈山,襄樊市洪山头、枣阳市,宜昌市黄家湾、黄家湾扩建改造、夷陵区、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秭归县、远安县、兴山县、长阳县,十堰市刘家沟、郧县、竹山县、房县,孝感市城区,荆门市第二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鄂州市,浠水县,赤壁市,随州市烟岱包、广水市,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潜江市、潜江市转运站。其中26个通过无害化等级评定(武汉市二妃山垃圾处理场已封场);7个基本建成试运行(武汉市长山口焚烧,黄石市峰烈山,枣阳市,郧县、房县,浠水县,广水市);4个建成运行未通过无害化等级评估(长阳县避难溪,竹山县,孝感市城区,随州市烟岱包);1个改造项目完工(黄家湾垃圾处理场扩建改造工程);1个中转站建成(潜江市垃圾收集与垃圾转运站)。
三、信息上报情况
本月各市、州及运营单位填报住建部《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城市动态月报的上报率为100%,运营项目月报上报率为100%。其中武汉、黄石、襄樊、荆州、宜昌、十堰、孝感、荆门、鄂州、黄冈、咸宁、随州、潜江、恩施等市(含所辖市、县、区)以及神农架林区统计上报情况较好,能够按照“评估办法”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填报。
四、附件
2010年5月全省在建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形象进度表.xls:
省厅开展全省部分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专项检查
5月17日至5月20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省建设质安总站组织专家对武汉市南太子湖二期(扩建)等14座在建污水处理厂的实际进度、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安全文明施工和主体构筑物实体质量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表明,大部分污水处理厂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污水处理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较好地保证了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质量。但也有少部分污水处理厂在建设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施工方案指导性不强、施工过程中工艺性试件留置或功能性检测不规范、监理人员配备不齐、安全文明施工现场不到位等。对于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整改要求。
省厅要求,各地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监管力度,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整治,监督监理单位进一步强化现场监理,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倒排工期,确保年内高标准建成投产。
报:张通副省长,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九处、政务督查室
送:各市、州、县委、人大、政府、政协
发:市、州、县建委(建设局),有关城市水务局、城管局
7. 城市污水处理常用方法都有哪些,城市污
城市污水治理的几种常用方法
活性污泥处理法
目前在城市生活污水中应用最多的就是所谓的活性污泥法,它有处理能力强,处理后水质好等优势。其大致组成包括由曝气池,沉淀池,污泥排放以及回流等系统。待处理的污水和活性污泥回流共同进入曝气池然后混合,然后在其中与空气接触使得含氧量增加,发生代谢反应。经过充分搅拌的混合液变为悬浮状态,所以其中的有机污染物和氧气能够与微生物接触发生反应。接下来进入的是沉淀池,原来的悬浮固体会在其中沉降而被隔离,所以从沉淀池流出的已经为净化水。沉淀池里的污泥一般都会回流,从而保证曝气池中的悬浮固体和微生物有一定的浓度。在曝气池里的反应会使微生物增殖,所以过多的微生物要排出沉淀池以维持整个系统的稳定性。除需要能够氧化和分解有机物外,活性污泥还必须有一定凝聚和沉降能力,以便可以使其从混合液中分离,进而在出口得到纯净的水。活性污泥法的缺点在于其基础建设的成本过高,不易实施。
生物膜处理法
所谓生物膜法,就是通过在一些固体物表面附着的微生物对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加以处理的方法。它和活性污泥处理方法发展时间基本一致。所谓的“生物膜”即是附着在固体表面的微生物形象叫法,一般是由非常密集的好氧菌,厌氧菌,原生动物和藻类等结合一起形成的生态系统。生物膜所附着的固体介质叫做载体或滤料,由此向外生物膜可以分成厌气层,好气层,附着以及运动水层。整个方法的基本运作过程为,先由生物膜吸附水层中的有机物,然后由好氧菌进行分解,再由厌氧菌进行厌气分解,运动水层通过流动不断更新生物膜,由此反复实现对污水的净化作用。
一般适用生物膜法的场合为中小规模城市废水的处理,所用的处理结构是生物滤池或生物转盘,在我国的南方一般使用生物滤池。由于材料和技术的不断革新,生物膜法技术近年来进步很大。因为生物膜法中微生物一般固定在填料上,所以构成的生态系统比较稳定,微生物生活和消耗的能量比活性污泥法中要小得多,其剩余的污泥也更少。生物膜法所拥有的高效率高,高耐冲击性、产泥量低以及运管便利性等优势使其在各种处理方法中竞争力极大。生物膜法的劣势在于成本较高且单位处理效率低。所以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是今后生物膜法研究的主要方向。
氧化处理法
氧化处理法是当今被广泛使用的一种城市污水预处理方法,有较大的潜力。可根据其中氧化剂的种类和反应器类型对其分类为化学氧化法,催化氧化法以及光催化氧化法等。其中,化学氧化法的操作比较简单,但效果不够明显且运行成本较高,所以实际工作中应用不多。为实现处理效果的提高,降低成本的目标,目前找到了一些其他氧化技术。
在这些新方法中的其中一种就是光催化法。它的特点是所需设备简单,条件温和,氧化能力高并且处理效果彻底。在污水处理中受到广泛欢迎。
光催化反应就是通过光的作用发生的化学反应。反应过程中分子由于吸收特定波长的光波而转变为分子激发态,进而发生化学反应形成新物质,或者变成中间化学产物以促进热反应的进行。光化学反应所需的活化能来自于光,把太阳能的中的光能进行光电转化和光化学转化加以利用是目前非常热门的研究领域。
光催化氧化技术利用光激发氧化将O2、H2O2等氧化剂与光辐射相结合。所用光主要为紫外光,包括uv-H2O2、uv-O2等工艺,可以用于处理污水中CHCl3、CCl4、多氯联苯等难降解物质。另外,在有紫外光的Feton 体系中,紫外光与铁离子之间存在着协同效应,使H2O2分解产生羟基自由基的速率大大加快,促进有机物的氧化去除。
所谓光化学反应,就是只有在光的作用下才能进行的化学反应。该反应中分子吸收光能被激发到高能态,然后电子激发态分子进行化学反应。光化学反应的活化能来源于光子的能量。在太阳能利用中,光电转换以及光化学转换一直是光化学研究十分活跃的领域。80 年代初,开始研究光化学应用于环境保护,其中光化学降解治理污染尤受重视,包括无催化剂和有催化剂的光化学降解。前者多采用臭氧和过氧化氢等作为氧化剂,在紫外光的照射下使污染物氧化分解;后者又称光催化降解,一般可分为均相、多相两种类型。均相光催化降解主要以Fe2+或Fe3+及H2O2为介质,通过光助-芬顿(photo-Fenton)反应使污染物得到降解,此类反应能直接利用可见光;多相光催化降解就是在污染体系中投加一定量的光敏半导体材料,同时结合一定能量的光辐射,使光敏半导体在光的照射下激发产生电子空穴对,吸附在半导体上的溶解氧、水分子等与电子-空穴作用,产生·OH 等氧化性极强的自由基,再通过与污染物之间的羟基加合、取代、电子转移等使污染物全部或接近全部矿质化,最终生成CO2、H2O 及其它离子如NO3-、PO43-、S042-、Cl-等。与无催化剂的光化学降解相比,光催化降解在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应用研究更为活跃。
氧化处理法目前由于低成本以及高效率的优势特点处理方式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另外它在对污水进行深度处理和不易进行生物降解的有机废水处理等场合都有不错的前景,成为了国内外一项活跃的研究课题,很多人认为氧化法将在21 世纪成为废水处理的一项重要方法。
8. 国家对农村乡镇污水处理的政策
请看以下报道:
污水处理向乡镇延伸/农村污水处理费政策存在空白
日期:2010-1-20
污水处理向乡镇延伸
记者发现,随着各地对环保要求越来越高,一些地方乡镇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尤其是随着节能减排任务压力不断增加,采取在大中城市兴建污水处理设施,减少COD的空间将缩小,乡镇一级的污水处理将成为一些地方减少COD的新领域。
乡镇一级的污水处理厂基本依靠政府资金建设。在湖北省已建或在建的10多座乡镇污水处理厂,都是依靠国家和省补助才得以实施的。荆州市建委介绍,为了配合湖北省荆州市四湖地区的流域治理,通过省级补助方式,今年在湖泊周边建设1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对日处理每吨污水能力补贴1300元;管网建设也是按照地方每投资100万元,省市补贴50万元的标准进行。
但记者发现,环保高要求与经济低水平矛盾也在乡镇污水处理中显现,即使有上级政府补贴,一些乡镇一级的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仍困难不少,走上市场化运行轨道更是希望渺茫。
一方面,我国绝大多数乡镇经济实力薄弱,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后续资金不足。为配合湖泊治理,湖北监利县新沟镇正在建一个日处理污水4000吨的乡镇污水处理厂,省级财政补贴了520万元。镇党委副书记熊耀平说,当地还有管网建设费800万元,即使上级财政补贴一半,仍然有400万元的缺口压得当地政府喘不过气来。他说,新沟镇是监利县经济状况最好的乡镇,每年能够用于公共建设的资金也只有150多万元。
因此,湖北省四湖地区流域不少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在去年11月签订了有关投资开工协议后,至今无实质性进展。
另一方面,乡镇经济落后,导致城镇化的供水体系不健全,农村自来水收费率低,与自来水费捆绑的污水处理费也难以收齐。监利县新沟镇虽然也在向上级政府打报告,收取污水处理费,但当地自来水的收取率才40%,自来水厂已负债100多万元。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自来水供水管网本身跑冒滴漏,农村贫困户、无人户大量存在。
农村污水处理费政策存在空白
记者发现,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上看,污水处理费只有县级以上才可以征收。乡镇一级的污水处理费收取是空白。
由于乡镇污水处理费收取无政策保障,即使开征污水处理费,中部乡镇普遍经济水平低,群众生活水平不高,难以负担高成本的污水处理费。一个日处理能力只有4000吨的污水处理厂,要保本运行,污水处理费要远远超过1元/吨。一般的农村群众无法负担。湖北监利县福田寺镇每天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四湖流域。在省里投资310万元后,这个集镇人口只有8600人的乡镇在今年9月份基本建成了一个日处理污水2000吨的处理厂。副镇长杨小波说,保障污水处理厂商业化运行的污水处理费收取根本没有纳入政府的计划。当地1.5元/吨的供水价格也是政府不敢轻易再收取污水处理费的主要原因。
另外,人才不足、管理不规范也是当前一些乡镇污水处理中面临的挑战。杨小波介绍,目前污水处理厂还是镇政府在先行管理。可只有2000吨日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厂根本就没有企业感兴趣,当地政府已计划将污水处理厂先期交给镇自来水厂来管理。这个自来水厂已承包给了社会人员,造成了污水治理监管上“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情况,镇污水处理厂后期持续稳定运行前景不容乐观。
强化补贴手段 堵塞政策漏洞
以上一系列问题的存在,加上乡镇污水处理厂规模过小,一般企业根本无法正常进入这个市场,乡镇污水处理距离市场化还有非常大的距离。不少基层干部和专家建议,要在坚持推进市场化的基础上,逐步加强对乡镇污水处理行业的扶持。
首先,对已运行或在建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国家和上级政府应进行一定的固定补贴政策。目前,我国对乡镇污水处理还没有专门的补贴政策,只有一些特定区域和项目上才有补贴,而且这些补贴缺乏持续性,忽视了乡镇污水处理中的一些实际难题。湖北省宜昌市建委副主任陆锋介绍,宜昌沿长江建有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为确保三峡水库水质,国家对这些乡镇的污水处理厂都采取逐年递减的补贴方式确保正常运转。按照各地污水水量,国家在2006年补0.80元/吨,2008年为0.40元/吨,2009年为0.30元/吨,2010年为0.20元/吨,之后国家不再补贴。
刘立伟说,除补贴建设资金外,国家应在补贴上考虑乡镇经济落后现状,强化对污水处理费的补贴。他说,乡镇污水处理规模小,污水主要以生活污水为主,进行初级处理就能够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因此主要成本还是集中在电费和人力成本上,只要能够有效解决这两个问题,就能确保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其次,补齐乡镇污水处理费收取上的政策空白,防止因此加重农民负担。专家认为,我国中西部农村地区经济落后,农民收入低下,对一些地方收取乡镇污水处理费必须慎重,国家要有一个明确的政策标准,不能通过加污水处理费增加农村群众负担。
第三,要坚持市场化原则,供水与污水治理必须分开管理。为避免一些地方出现污水处理设施闲置或者拿了国家补贴不处理污水等问题,国家所有的补贴行为,必须是以推动污水处理向市场化转变为原则,运行体制上坚持企业参与,政府补贴,走市场化道路;应将污水处理设施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分开,将经营权向市场拍卖;企业不能在同一个地区既供水,又参与污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