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山西420人因环境违法被追责问责是怎么回事
4月12日,山西省环保厅对外通报称,2016年临汾空气质量急剧恶化,该市共查处山西省委、省政府督察组交办环境违法违规案件555件,对420人进行了追责问责,移送公安机关25人。同时,山西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问题突出、水环境整治相对滞后等五大问题。
三是水环境整治相对滞后。生活污水管网不健全,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低,每年1894.8万吨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临汾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第四污水处理厂、曲沃生活污水收集和回用工程、壶口污水处理厂、浍河和鄂河水污染治理工程、蒲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改造进展较慢;浮山、翼城、吉县、古县、蒲县、大宁等6座污水处理厂存在超标排放;团柏河沿岸煤矸石、煤泥、垃圾随意堆放;市区龙祠水源地、霍州市大张水源地、乡宁县鄂河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建有与水源保护无关的设施,霍州煤电集团团柏煤矿圪塔条风井项目位于郭庄泉域重点保护区范围内;部分工业企业和园区水污染防治不到位,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率低,焦化行业普遍未完成废水深度治理改造。
四是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煤炭开采企业中煤矸石场治理、绿化、搬迁治理完成进度低,襄汾县大邓乡、襄陵镇,洪洞县兴唐寺乡、赵城镇及浮山、翼城等地矿山开采生态破坏严重,近期统计的69家已关停取缔的焦化、洗煤、选矿、矿山开采企业中,已完成生态修复治理的不足50%;农业环境治理存在化肥使用量大、农药利用率低、地膜残留处置不力等问题;多数垃圾处理场未建成渗滤液处理设施,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力度不足,危险废物监管能力薄弱。
五是环境监管执法亟待加强。尽管已完成违法建设项目清理整顿,但存在“留尾”现象,部分违法建设项目未列入清理整顿名单,部分停产的项目环保设施不完善;襄汾县襄陵镇小铸造企业、洪洞县堤村乡小洗煤厂、翼城县里砦镇老官庄村洗砂厂和选矿厂等土小企业虽已停产,但取缔不彻底。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存在不足,污染源在线监管难以满足精细化、科学化的监管要求。
临汾市市委书记岳普煜表态发言说,要认真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绿色发展水平,切实让全市产业层次高起来、能耗排放降下来、环境质量好起来。